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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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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19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邮寄活人
1914年的一天,美国格伦治威尔邮局发生了一件邮寄活人的趣事。一位叫肖尔梅的小孩在他父母陪同下来到了邮局,孩子的身上挂着吊牌,上写:送交爱达荷州路易士顿第12大街1156号交尼吉贺兹太太的字样,要求将孩子寄走,这一下弄得邮政局长不知如何是好,赶快找出邮政法则来翻阅。法则上只规定禁止邮寄活动物,对邮寄活人只字未提。邮局只好按规定称了肖尔梅的重量,然后在吊牌上贴了五十三分邮资,并且加盖邮戳,邮资比车钱便宜得多。就这样肖尔梅被装上邮政车运走了。
火车抵达后,肖尔梅和其它邮件被送到路易士顿邮局。通常每日傍晚抵达的邮件要第二天再投送。不过,一位好心的邮局办事员,破例在当天把这件“包裹”送到了他的外婆家。
             (5月4日《南方周末》王建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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