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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提出六项原则 确保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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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2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林业部提出六项原则
确保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质量
新华社北京五月二十一日电(记者张建军、通讯员封加平)在规模宏大的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全面展开之际,林业部为确保这项工程建设自始至终依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根据我国防护林建设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六项原则,以促使这一地区早日矗起一座高质量、高效益的绿色长城。
林业部提出落实好的六项基本原则是:
——在统一规划指导下,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原则。
省、地要把国家确定的一百四十五个县作为自己的重点县,各县也要确定一批重点乡、村,集中领导,集中技术力量,集中人财物力,治一片成一片。
——实行多种方式造林、造管并重的原则。
因地制宜地采用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人工造林等多种方式,迅速提高森林植被覆盖度。
——坚持以生物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要在大力加强森林植被建设的同时,和水利部门协同合作,对重点水土流失区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推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
把防护林体系建设作为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项目,从深层次上解决农业发展后劲问题。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把保证质量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入手,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质量管理,开创规划设计质量、造林营林质量、项目管理质量和工程建设整体工作质量四个新水平。
——贯彻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在一期工程的一百四十五个县中,有六十三个贫困县。要实行多林种、多树种结合,长中短结合,保护发展与合理利用结合,建设一批近期能见效的经济林、速生丰产林,采取间作套种和搞多种经营等各种方式,使群众眼前不减收,近期有收益,促进群众脱贫致富,调动广大群众建设防护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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