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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区谈判举步维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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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22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欧洲经济区谈判举步维艰
新华社记者 孙维佳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5月8日宣布,委员会已就共同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区的谈判正式提出一项方案,部长理事会将于下月中旬讨论通过这一方案,并授权委员会与自由贸易联盟开始正式谈判。
去年12月,欧共体12国与联盟6国(奥地利、瑞士、瑞典、挪威、冰岛和芬兰)在布鲁塞尔举行部长级会议,商定在今年6月底以前双方开始正式谈判,以尽快达成一项条约,在18国范围内最终建成一个“尽可能全面和完善的商品、人员、劳务和资本自由流通的欧洲经济区”。为此,今年1至3月,双方进行了预备性谈判,并在此基础上各自拟定出基本谈判方案。
目前,双方尽管在建设欧洲经济区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在两个关键性问题上依然存在严重分歧。
第一是决策机制问题。欧共体主张,双边联合决策机制应为一种协商性质的机构,它不应取代或削弱任何一方的决策自由权。而联盟方面则坚持要求对共同体的经济立法拥有“平等的决定权”,并认为这是保障未来政策一致性和条约法律有效的先决条件。
第二是欧共体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去年,双方部长级会议曾达成原则协议:鉴于两大经济集团在联合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政策措施的冲突,未来的欧洲经济区将以欧共体统一大市场的法律制度为依据,但在一定限度内联盟国家可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大市场的政策措施,即享有所谓的“例外权”。目前,双方的分歧在于“例外权”的范围上。4月3日,联盟部长理事会提出在农业、渔业、财政等领域保留“例外权”4月27日,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直言不讳地批评联盟只想从统一大市场捞取好处,提出的“例外权要求”过多,他重申,欧共体将坚持要求把“例外权”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以上分歧将是未来谈判中的最大障碍,能否妥善解决,关系到谈判的成败。目前双方的立场还难于接近,各方内部的意见也未取得一致,因此预计谈判还将经历一段艰难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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