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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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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03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言利
吴昊
按照王充的说法,利有“财货之利”和“安吉之利”两种。但不管怎么说,利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是任何人时刻也离不了的。孟老夫子的“何必曰利”,连他自己也做不到。尚书说“黎民亦尚有利哉”。
利有公私之分,远近之别,如何处理好公利与私利的关系,解决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做了最科学的回答,共产党人的行动就是最好的证明。整个党的历史,就是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斗争的历史,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只有人民的公利,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其他一切阶级政党的根本点之一。
正是从这样的高度来看待中纪委和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宝坻县的联合调查是极有价值的。中共宝坻县委一班人,把全县60万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全县人民的利益而斗争,当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他们敢于为群众撑腰壮胆,当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们无条件地放弃个人利益,为了群众早日富裕起来,他们竭诚尽虑,绞尽脑汁,身体力行,和群众一起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什么是改革开放时期的共产主义精神?宝坻县委的上述行动就是答案。
其实,这又何尝不是全体中国共产党人的共同答案。我们党在完成推翻“三座大山”的阶级压迫之后,主要任务就是要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建设富裕美好的新生活。就是要为人民的利益而斗争,党一天也没有忘记这个宗旨,全体党员一天也没有停止为这个宗旨而斗争。这是最根本的事实。去年的政治风波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夸大党的缺点,把极个别党员的违纪行为夸大成为整个党的腐败,企图否定和推翻党的领导,结果他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遭到了人民的唾弃。因为人民早已懂得,没有共产党就不可能建设新中国,就没有他们的幸福生活,他们的“利”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
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斗争,是改革开放时期各级党组织以及每个党员的党性标志。毫无疑义,共产党员并不清高,更不假清高,也有七情六欲,也食人间烟火,也有个人的家事、私事,也有住房问题、工资问题、孩子的就业问题,等等。不苟言利,是不行的,问题是共产党员在处理个人私利时始终遵循这样的原则:一和群众同甘共苦,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二在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无条件地放弃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三始终不渝地为群众利益而斗争,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利益观。
不苟言利的,不是共产党人,把私利看得高于一切的,更不是共产党人。共产党人平凡而又伟大,因为他们总是在平凡的事业中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这个最根本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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