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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简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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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09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简评

读者来信简评
(一)必须做好期刊发行工作
我们的期刊是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文化水平的重要工具。加强期刊发行工作,使期刊能够及时、准确地到达读者手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否则,任何期刊都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读者要求纠正目前期刊发行工作中的某些混乱现象,这种要求是正当的。各级出版发行机关应该重视并解决这个问题。
为了纠正期刊发行工作中的混乱现象,首先必须提高发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要使广大发行工作人员懂得,他们是出版机关和广大读者之间的纽带,他们的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期刊可能发挥的政治效果。因此,他们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执行,要以高度的为人民、为读者服务的精神,把期刊发行工作作好。
其次,我们认为,目前实行的“随时收订、随时寄发”的期刊发行制度,有加以改进的必要。这种制度适合于过去出版和发行尚未分工的情况,但在今天出版和发行业已分工,并已逐步走向计划生产的时候,它就逐渐不适用了。这种制度,不但使发行机构的订户管理的手续十分繁杂,容易发生错误,而且使发行机构不能正确地掌握订户和零售的数量,造成工作中的盲目性和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根据新华书店总店统计,他们因新订户日益增多,预留期刊的数量不够,在去年第二、三两季曾有一万八千次商请订户延期订阅期刊;另一方面,因新订户减少而积压的某些预留期刊,在去年下半年共达二十四万册,折款四亿余元。因此,发行机构应该吸收苏联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试行期刊定期收订的办法,即在每年规定一定时间,征收期刊订户。这不但能够加强发行工作的计划性,简化发行手续,减少发行工作的混乱现象,同时又能减低发行成本,减轻读者负担。
(二)大家都要保守国家机密
自觉地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自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一九五○年二月公布了“关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保守国家机密的指示”,并在一九五一年六月公布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以后,一般地说,各机关的保密工作是逐渐加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保守国家机密,也较前注意了。但是,根据本报读者来信反映的情况看来,某些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泄密、失密的事情,仍然不断发生。某些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公共交通车上,随意谈论机关内部的问题,甚至有意无意地谈论国家的军政大计;有些工作人员随意携带文件外出,有时竟至把文件遗失在公共场所;某些机关直到现在还没有建立严格的文件保管和收回的制度,有人竟把绝密文件扔在废纸堆里,或者以内部材料当作废纸包送东西。这些不注意保守国家机密的工作人员,存在着严重的轻敌麻痹思想,缺乏对国家、对人民应有的责任心。他们如果不能立即警醒过来,不但要给国家造成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他们自己也要犯严重的错误。
为了根绝这些泄密、失密的现象,必须进一步贯彻政务院“关于保守国家机密的指示”的精神,认真执行“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各级人民政府武装部队、人民团体和工厂、矿山等单位,必须进一步对所属人员加强保守国家机密的教育,培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保守国家机密的自觉性和纪律性;必须建立严格的保守国家机密的制度和纪律,对忽视保密工作因而发生泄密、失密行为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也应该进行保守国家机密的教育,使全体人民都了解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人民的义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的检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应将保护国家机密的监察工作,列为经常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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