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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儿童失踪现象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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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04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国外剪影

  美国儿童失踪现象严重
本报记者 仓立德
在华盛顿,记者时常收到邮递员送来的寻人启事。那启事一般如明信片大小,左上方是一幅女童或男童的半身像,右边有一行醒目的黑字:“你见到我了吗?”接下来是孩子的失踪时间、地点及其衣着和身体特征,最后有联系电话。
儿童失踪事件往往是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例如,对去年七月弗吉尼亚州十岁的罗西·戈登失踪后被害,以及同年底五岁的梅丽萨·布拉南被诱拐事件,各新闻机构都连续报道了寻找经过;当佛罗里达州的约翰·沃尔什(其六岁的儿子失踪后被杀)成为一个电视专题报道的采访对象后,儿童失踪问题更引起全国性关注。
美国每年失踪儿童有多少?最近联邦政府司法部首次就此问题发表的一份报告,披露了一些实情。据估计,在两岁至十一岁的儿童中,一九八八年全美竟有一百多万宗失踪事件。其中性质最恶劣的是外人诱拐、裹胁。在总共约四千六百起这类案件中,约有二百至三百名儿童长期失踪,有些甚至惨遭杀害;其余的虽被较快找回,但常常是遭到性侵害之后。这些失踪儿童大都是由过往车辆劫持走的。另有十余万名儿童是被诱拐的目标。
报告的作者说,调查中一个颇令人意外的发现是,由于家庭内部纠纷而被某家庭成员抢走的儿童多达三十五万名,这一数字比原先的估计多了好几倍。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美国离婚率不断上升,而带走孩子的一方大部分是在离婚诉讼中失去孩子监护权的父亲或男性家长。
除上述两类失踪儿童外,报告还列举了另外三类。一类是从家庭出走的儿童,估计一九八八年总数约为四十五万名。一类是遭遗弃的儿童,他们或被赶出家门,或被抛弃街头,或被看护人扣留,总计十二点七万名。最后一类是丢失、受伤或因其他原因而失踪的,总共有四十三点八万名。
面对如此严重的儿童失踪问题,司法部的报告除强调需要研究、分析并分类处理外,未提出任何具体的解决办法。据报道,为防不测,美国各地有许多家庭为孩子预留了指纹。鉴于儿童失踪问题尚未引起官方有关部门的应有重视,一家全国性民间儿童保护组织的负责人最近要求,由联邦政府下令,使每宗儿童失踪事件上报备案。他说,“美国儿童处境危险,我们应尽力保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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