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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代表在联合国讨论发展权问题时强调 各国有权制定本国的发展战略 别国不能强行推行自己的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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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6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我国代表在联合国讨论发展权问题时强调
 各国有权制定本国的发展战略 别国不能强行推行自己的模式
新华社日内瓦2月12日电 中国代表今天在这里举行的联合国会议上指出,各国政府有责任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发展战略,任何国家不能强行向别国推行自己的模式。
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6届会议的中国副代表詹道德是在讨论发展权问题的时候讲这番话的。
他说,发展权今天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为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实现这一发展权首先需要各国政府及其人民的共同努力。各国政府有责任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出切合本国实际的发展战略,并根据形势和条件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作出及时与适当的调整。
詹道德还强调,良好的内部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有利的国际政治环境对发展权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詹道德指出,在实现发展权的努力过程中,国际社会应积极促进各国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任何国家不能通过任何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方式,向别国施加压力,强行推行自己的模式。
他还呼吁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消除世界经济结构中不公正和不合理的现象,促进《发展权宣言》的普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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