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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 (一九五二年八月七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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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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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调整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
(一九五二年八月七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一、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并于该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南人民行政公署。
二、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并于该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川东人民行政公署、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川北人民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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