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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民族音乐遗产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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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11
第3版()
专栏:

关于继承民族音乐遗产问题
李凌
“继承民族音乐遗产”问题,已引起各有关方面的注意,这是很使人兴奋的。但应指出,音乐工作者对这问题的认识,还是混乱的。
有些革命的音乐工作者,因为要求音乐为广大人民服务,和人民结合,早就认识到必须向民间音乐学习。聂耳,星海和其他革命音乐工作者就向这方面努力,创作了不少内容进步、有民族风格、为人民所喜爱的作品,如“打长江”(聂耳)、“生产大合唱”、“黄河大合唱”(星海)。一九四二年毛主席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以后,大家在这方面的努力加深一步,“兄妹开荒”、“白毛女”……等创作就是沿着这个方向前进的成果。但也有人对学习民族音乐遗产有着片面的了解,就是只把民间音乐视为民族遗产,把民间音乐以外的东西,看作士大夫的东西,完全予以否定。
受过资产阶级音乐教育的人,大都轻视甚至排斥民族音乐,有一个音乐学校教员,在最近的思想改造学习中痛心地说:“以前,如有人说我不懂中国音乐,我并不以为耻;要是说我不懂西洋音乐,我却认为奇耻大辱。”
解放后,音乐教育机关的教学方针改变了,但上述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广泛的重视。很少数音乐教师的教学内容有了一些改变,但也只是在一系列的外国音乐教材中,加入几首民歌。而钢琴,管弦乐系,仍然看不到些微的改变。
作曲系的教师,已经有少数同志根据民间音乐编写作曲法,虽然还是很初步的,但却得不到鼓励。
最近我到一个音乐系去讲课,同学们虽然笼统地知道学习民族音乐遗产的必要,但实际上,许多人依然轻视它。在座谈会上,就有几位同学说:“这样简单粗鲁的东西,觉得没有什么学头”。这些人中,有的还是必恭必敬的把一些并不高明的西洋乐曲当作偶像一样崇拜,有人甚至把最简单最初步的“布格缪拉”钢琴教材的第二首当作“圣经”,而对祖国优秀而丰富的音乐艺术遗产总是毫无好感。
过去研究中国音乐的人,有一部分虽然是拥护学习民族音乐遗产,但是他们所拥护的只是从“雅乐”、宫庭音乐演进而来的所谓国乐。他们所研究、所练习、所演奏的曲子,大都是旧社会粉饰太平的或吟风弄月的东西,对于这些遗产,他们不是采取批判的态度来接受,而是采取保守的国粹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它。他们对于音乐的学习及乐器的应用,不仅是排斥西洋的,而且是排斥民间的。这些乐队极少演奏民间音乐,甚至排斥民间音乐。在乐器的使用上,他们只用南胡、琵琶、曲笛、箫……等声音比较细致的乐器,而排斥民间常用的嗦喇、海笛、管子、笙、板胡、三弦……等有活力、声音宏亮的乐器。他们不接受新鲜的、泼剌的、健康的音响,只追求士大夫的所谓“温文尔雅”。
另外有一部分国乐工作者,已经意识到国乐需要改革,追求进步,他们已开始向民间学习,研究和演奏民间的乐曲,这是好的。但由于立场、观点等问题还没有获得根本的解决,许多民间乐曲,经他们演奏,人民的思想情感不仅没有得到发挥,甚至常常使这些优秀的作品变了质。
对于接受民族音乐艺术遗产问题,人们的思想是这样混乱。有些是盲目崇拜西洋,也盲目轻视民族艺术;有些是用国粹主义的态度对待国乐;有些则全部否定国乐。这些不正确的态度,都足以妨碍中国新音乐的发展,也妨碍我们正确地对待民族的音乐遗产。
现在我想把民族音乐遗产最主要的两方面来谈谈。
第一,民间音乐,包括民歌、民乐及地方戏曲等,这是民族音乐遗产最主要的一面。“中国民族艺术的遗产和传统,很多至今还活在广大人民中间,它还有极大的强烈的生命力,人民又不断地以自己的新的创作去补充和丰富它们;其中,地方戏曲和民歌,特别值得我们的重视”(周扬:“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十周年”)。我们常见的民歌“装卸号子”、“川江号子”、“炉边歌唱毛主席”、“青春舞曲”、“生产忙”,地方戏曲“翻身道情”、“光荣灯”、“四平调”(山东)、“南音”(广东),民乐“放驴”、“走马”、“小桃红”……都是充满活力的人民音响,也表现了人民极高的艺术创造力。
关于民间音乐,曾有些同志把它笼统地归在“封建主义范畴”,这是有问题的。民间音乐,虽然也有很少数是封建统治者麻醉人民的东西,但是,民间音乐基本上是广大人民的思想生活的反映。这里有劳动人民反抗歌声如“顶硬上”(广东)、“揽长工”、“苗家山歌”。即使一般情歌,在内容上,在歌调精神上,也是赤裸裸地表现了真纯的爱情和对封建制度的不满,这难道不是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吗?无数诉唱生活中血泪和辛酸的音调,难道不是对统治阶级的怨恨吗?那些露骨地唱出人民反抗意志的歌篇,难道不是表示了人民的斗争精神吗?
“民歌总是亲切的伴着历史,它们有自己的意见。民歌是跟悲观主义完全绝缘的。虽然民歌作者的生活是很苦的,其个人生活是受压迫的,无保障的,但民歌中的主人翁总是克服世界一切不幸的胜利者。”(高尔基)因此,我们正确地认识民间音乐的人民性,健康性,基本上对封建统治的革命性和它的艺术性是非常必要的。
可是,当我们作为遗产来学习它的时候,也要看出它的不足,批判和扬弃它的软弱性,阴晦性,接受其优秀的部分,发挥扩大它的健康开朗的部分,使之发展成为能表现今天革命现实的思想情感,和生活需要的新东西。像前年有人把旧社会妓女接客的“沙里红巴”在音乐会演唱,去年一个音乐学校民乐队把民间婚丧曲改了名字叫“庆祝共产党”在纪念“七一”的晚会上演奏。还有最近常常在隆重的招待晚会上介绍的民乐“欢喜曲”(这是迎合小市民低级趣味的东西),都毫无批判地接受过来,这是非常错误的。
第二,前面已经说过,我们通常所说的国乐,是指从“雅乐”演进而来的,基本上是从封建士大夫阶级的“雅乐”一脉相承而来的东西。国乐中有一部分是歌功颂德或粉饰太平的东西,如“安乐”、“太平乐”、“万岁乐”,“圣寿乐”、“光圣乐”……其中有些是失传了,有些经过辗转修正,改换了名称,到今天还流传着。国乐中不少是吟风弄月的作品。我们翻开“雅音”或其他曲谱看看,“美人思月”、“后满庭芳”、“阳春”、“蝶恋花”……一类东西,在在皆是。“文板十二曲”中几乎都是这类性质的乐曲。
不过国乐中也有不少是来自民间的,多少还带有人民性的东西。因为“雅乐”本有许多是源自民间的,封建统治者,采集了一些民间音乐,改变“发展”成为他们自己的享乐品。这些东西渐渐干涸了,僵化了,封建统治者不能不常常向民间吸取滋养,重新加以“发展”。中外古代所谓“正统”音乐,实际上是以民间音乐为主要泉源的。
我们知道,民间音乐,由于历代的音乐家的采集、整理、加工,在音乐艺术的雕琢上才比较工整、细致。这里面保有着的宝藏,是非常贵重的。还有,有些古曲世代相传,其中有些是封建社会兴旺时期多少带有积极性的东西,有些是在音乐形式上带有革新因素的东西。这其中也有值得借鉴的东西。毛主席告诉我们:“那怕是封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东西也必须借鉴。”这也是应该注意的。
现在,我们必须广泛而迅速地行动起来。各音乐院系、音乐工作团体,都应该设立或健全民族音乐研究组织,在创作上、在各种音乐课程中重视民族音乐的教学。演唱及演奏工作者也要认真向民间国乐学习歌唱和演奏的表现方法,使我们的创作和演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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