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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如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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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10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执法如一
  吴昊
执法如一和执法如山同样可贵。
对执法如山者,如包文正、海瑞,人们更多的是想到他们不畏权贵,敢碰豪强,在恶势力面前,秉公执法。
而执法如一,除了和执法如山有同样的难度外,还要排除感情的纠葛、人事关系的干扰。坐在法官的椅子上,真的要“六亲不认”才行。
执法如山,不易;执法如一,更不易。
最近有关部门表彰了一批法官,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执法如一。“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亲娘老子也不例外”。本报5月18日刊登的“利店‘铁法官’”——彭学文就是其中一例。有个叫罗金华的人状告彭学文的姑母侵占其住房,人们都以为罗金华的官司打不赢,结果彭学文判罗金华胜诉,把房子判归了罗金华。人们赞扬彭学文执法如一。彭的姑母却说他“六亲不认”。
毫无疑问,法官也是人,法官也要在社会中生活,法官也有三姑六姨,也有亲戚朋友,这些影响感情的因素会不会影响公正执法,是检验一个法官素质的尺度。曾听到法院干部和检察院的同志谈心,一个说就怕娘老子出来求情,一个说就怕爱人吹“枕头风”;“权势关”难过,“人情关”也难过。
然而,做一个好的法官,在执法过程中,则非要甩掉人情不可。人情有时看起来是小事,而其后果却不堪设想,感情的闸门一打开,法律的堤坝就会被冲垮。
被史家称为汉代“中兴之帝”的刘秀,就干过两次“以感情代替政策”的蠢事,只因他懂得感情对法律的破坏作用,才没有酿成严重后果。一次是他强迫主持正义的洛阳令董宣给他的姐姐陪不是,董宣硬是挺着脖子不低头,刘秀虽然说董宣“胆大包天”,却赏了他30万钱;另一次是怀县豪门李子春两个孙子谋财害命,被知县赵憙追查自杀,赵又捕得李子春入狱,刘秀的叔父刘良出来求情。刘良死后,刘秀虽然念叔父当年的养育之恩,把李子春放了出来,但同时擢升赵憙为平原郡郡长。刘秀对于“法不私亲”的道理是懂得的,他也知道要支持法官按照这个原则办案,但他毕竟是封建社会的皇帝,不可能完全摆脱以血缘关系、家族关系为基础的那种“温情脉脉”。
封建社会,执法如一的人,往往得不到好下场。商鞅主张“壹刑”,他说:“自卿相、将军以至士大夫、庶人,有人不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他特别强调:“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他特别赞赏周公旦对周武王三个弟兄的处理。武王死后,其子成王继位,武王的三弟兄管叔、蔡叔、霍叔造反,结果周公旦杀了管叔,流放蔡叔,把霍叔废为庶人。“亲昆弟有过不违”,“故天下知用力锯于周庭而海内治”。只是商鞅自己很可怜,得到的是“身被车裂,族被夷尽”的结果,这是封建制度的悲剧。
执法如一,不单是法官的个人品质问题,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社会的进步程度。只有在人民执政以后,法官的执法行为,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执法如一才能真正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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