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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洁琼重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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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12
第3版(综合)
专栏:

  雷洁琼重教育
  进晟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竞争已由争夺军事优势逐步转向争夺综合国力特别是经济、科技力量的优势。这种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谁掌握了面向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今年4月26日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希望工程”座谈会上讲的一段话。她还说,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必须依靠教育,而基础教育尤为重要,它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基础,也是提高各类教育的基础,我们必须积极创造条件,有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法。
作为中国8个民主党派之一——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主席的雷洁琼,在多种场合对发展我国的教育、文化、出版事业发表过中肯的意见。她还多次要求民进成员积极发挥自己的优势,为祖国早日实现“四化”献计献策。
近几年,在繁忙的社会活动中,雷大姐时时关心着教育,关心着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关心着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无论在北京还是到外地,她都主动询问那里的教育情况,抽出时间到学校去看看,了解教学和教师的工作生活情况,她还经常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更好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想办法、出主意。为了中华民族21世纪的崛起,耄耋之年的雷洁琼正在继续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忘我地奔波操劳着。
民进是以教育、文化、出版界知识分子为主要成份的民主党派。雷洁琼一贯主张民进要把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民进组织在教育领域的优势,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多办实事,多做贡献。她认为这样做也是发扬民进的传统,继承民进老一辈领导马叙伦、周建人、叶圣陶开创的事业。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颁布,雷洁琼认为,义务教育法是发展我国基础教育,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法律。她在民进的会议上提出,民进应该对各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情况作一次深入的调查,了解情况才能献计献策。
1986年9月雷洁琼到福州参加民进华东地区工作会议,听取了与会同志反映各地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汇报;1988年9月,她作为中央代表团副团长去银川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她视察了宁夏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听取了宁夏自治区教育情况的汇报;1989年1月,她到海南省视察工作,不但听取了全省教育工作的汇报,而且还深入到海南大学和琼海县、儋县、三亚市进行实地考察。在她的提倡下,民进各地组织对当地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民进中央也派出调查组到江西深入县、乡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民进中央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进一步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战略决策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切实遵循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的“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方针。贯彻经济要发展,教育要先行;教育要发展,基础教育要先行的原则。根据雷洁琼的意见,民进中央提出了《关于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强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送交中共中央书记处。这一建议受到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书记处复函民进,认为《建议》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党中央和国务院认为可以吸收采纳。
雷洁琼重视教育还突出地表现在她时时处处关心着教师,代表和维护教师的利益和合理要求。她经常收到一些教师的来信,反映或申诉遭到不公正对待的情况,雷洁琼对这些来信总是仔细阅读,并分别不同情况转交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教师节建立后,她要求民进组织每年要为教师节办几件实事,而不要走形式。去年教师节前夕,她倡议民进发起“尊师重教一元钱奉献”的活动,将筹措的资金建立民进尊师重教基金会,以推动和发展尊师重教活动的开展。雷洁琼亲自担任了这个基金会的会长。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雷洁琼积极主张要尽快制定《教师法》。目前,由民进积极参与意见的《教师法(草案)》已经基本形成,交有关方面审议。
雷洁琼对教育的重视与关心,是出于她对祖国青年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责任心。她表示,作为民进领导之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协商国家大事,教育应该是一项重要内容,要带动成员继续为发展教育事业献计献策,尽智竭力。还要继续搞好办学、智力支边、咨询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民进在教育领域的优势,为中华民族在21世纪的崛起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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