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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动物“权利”请命的争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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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11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为动物“权利”请命的争执
新华社记者 陆文岳
今天大概是美国大大小小和形形色色动物的最开心的日子:来自美国各地的十多万男女老少先后聚集在白宫和国会门前,慷慨激昂地为它们的“权利”请命。
今天中午,华盛顿气温高达33摄氏度,集会者顶着烈日,在白宫前面的椭圆形大草坪上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请愿活动。几十个保护动物团体的负责人相继发表了讲话,呼吁人类“不杀动物”、“不食鱼肉”、“不穿裘皮”,要求美国政府制订相应措施。请愿大会以鼓掌形式通过了《动物权利宣言》。宣言声称:地球上一切动物,不论大小,都有生存和繁殖的权利,都有免受人类“侵害”的权利,无论这种“侵害”是为了获取食物或裘皮,还是为了科研或展览。
下午1时,集会者高举各种标语牌绕过白宫向国会山浩荡进军,他们边走边高呼:“我们要什么?动物权利!”“我们什么时候要?现在!”一些哈巴狗、卷毛狗和狼狗似乎也懂得今天集会的“意义”,它们摇头摆尾地跟着主人在游行队伍里跑前跑后,一路欢跃不止。
一些游行者还对记者申述了他们的逻辑:人和狗都是动物,只不过人类会思考、能创造,所以被称为高等动物,但高等动物应该爱护低等动物,就像大哥哥爱护小弟弟一样。他们认为,不仅是大象、狮子,就是苍蝇、蚊子或是老鼠、蟑螂,也应受到保护,都有“权利”与人类和睦相处。
也有许多旁观的美国人认为人类保护生态环境是必要的,但是反对上述这种极端观点。在白宫门口,一个中年男子同两名与会者辩论说,“如果你受到一条恶狼袭击,我应该保护你呢还是保护恶狼?”那两名与会者无言以对。一些人更直率地说不食鱼肉、不穿皮鞋的主张实在荒唐可笑。据报道,美国医学界对这种极端主张普遍持反对态度。“权利”的美名,竟适用于豺狼虎豹,实在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新华社华盛顿6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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