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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收入”的八大来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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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1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隐形收入”的八大来源
近年来,在职工正常的工资收入之外,出现了一块“非工资收入”或称“隐形收入”,主要形式是奖金、分成和各种补贴津贴。有关统计表明,“隐形收入”占工资总收入的比重在逐年增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对工资基金的管理,刺激了消费基金的膨胀。“隐形收入”主要来自8个方面:
一、企业集资利息。企业向职工集资,年利率一般都在20—25%左右。
二、入股分红。各单位对职工集资入股的分红比例都较高,如二八开、三七开、四六开等。
三、以物代薪。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有的单位将产品以低于市场销价的二、三成价格发给职工代替工资,职工再转手按市场价卖出。
四、岗位津贴补助。一些企业擅自提高补贴标准。
五、代购商品暗补。不少单位经常为职工代购一些商品,单位对商品的价格进行暗补。
六、以物易物。有的单位以自己的紧俏物资串换其他单位的低价商品转卖给职工。
七、福利奖金。有些单位巧立名目,乱提成奖励、乱增添补贴项目。
八、第二职业收入。一些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职工和部分在职职工,自谋第二职业,增加外来收入。
            (6月6日《经济日报》杨振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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