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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一棵 罚种十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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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18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砍树一棵 罚种十株
本报记者 林皎明
在开罗,砍树是犯法的。
埃及法律规定,未经批准砍树一棵,罚款50埃镑;再犯,罚100埃镑;第三次,重判下狱……
记者前后两次遇到砍树事件。一则有法不依,引起公愤;一则执法严明,深得民心。两相比较,实能看出埃及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在逐步加强。
1989年10月。开罗吉萨动物园路边,百年古樟树树冠低垂,枝头闲憩的朱鹭上下翻飞。不知是谁的主意,动物园主人竟要伐树。电锯声响,触怒左邻右舍。有人要把自己绑在树杆上,发誓与树共存亡。为营救树木,埃及历史上第一次为砍树的“区区小事”,闹出一场轩然大波。砍树人坚持说,树冠影响交通,应该“截枝”;护树人申诉道,必须依法护树,保护生态环境。官司打到省长办公室。省长裁决,砍树错误。古樟树保住了,下文却不了了之。
1990年6月。也是在开罗,玛阿迪旅馆门前施工,据说树木“碍事”,员工自说自话,一口气砍掉12棵小树。埃及《消息报》随即在报纸头版把此事捅了出来。记者打电话询问旅馆经理,他的女秘书支支吾吾,确实拿不出砍树的正当理由。这回,省长动真格的了。玛阿迪旅馆赔款1200埃镑,即每砍一棵树罚款100埃镑。另外,省长下令,旅馆必须负责在门前周围再种120株新树苗,以补偿砍树12棵造成的损失。
倘若树木有情,想必笑逐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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