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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浩田就三个新条令颁布发表谈话强调 依法从严治军提高战斗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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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19
第3版(综合)
专栏:

  迟浩田就三个新条令颁布发表谈话强调
依法从严治军提高战斗力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总参谋长迟浩田上将今天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发重新修订的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和《队列条令》一事,对本社记者发表谈话,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共同条令,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提高部队战斗力。
谈到重新修订的共同条令的特点,迟浩田指出,新的共同条令保留了原条令的精华,融进了我军建设的新鲜经验和改革成果,是几十年建军、作战经验的科学总结。它凝聚着老一辈革命家的心血和几代人的奉献,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强烈的时代性和科学的规范性。他说,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军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双重职能增强了,要求军队必须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新的共同条令正是适应这些要求修改颁布施行的。条令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军人的基本职责;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指挥是我军的最高纪律;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合格军人的首要条件。同时,新的共同条令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全军官兵牢固树立我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的思想,坚持以军事训练为中心,苦练杀敌本领,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努力提高现代条件下的作战能力。其次,新的共同条令坚持从严治军的方针,在内务制度、奖惩制度、队列生活制度等方面,都体现了我军严格的政治纪律、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把严守纪律作为军人的第一要则,要求全军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听从指挥。条令用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纪律规范军人的言行举止和部队的各项活动,强调通过强化管理培养整齐划一、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勇敢顽强的战斗作风,以促进我军在新的水平上展现出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精神风貌。
迟浩田说,我军历来重视条令法规建设。特别是近几年,中央军委反复强调部队建设必须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相继制定和颁发了以条令条例为基本形式的一系列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法规,使军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坚持用条令治军,既是我军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也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客观需要。现代化军队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治军条令化、法制化,才能若纲在网,执简驭繁。在我军众多的军事法规中,共同条令覆盖最全面,执行最经常,运用最广泛,它规范着全军一切单位、一切人员、一切工作基本的行为模式和行为法律后果,具有极大的权威性。
谈到如何贯彻新的共同条令问题,迟浩田总参谋长认为,必须紧密联系实际,边学习,边整顿,边落实。并要耐心地、一丝不苟地、持之以恒地搞好养成训练。他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做表率。尤其在当前,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条令,是联系群众,带领群众前进的最有效方法。因此,领导和机关不能坐而论道,要求士兵做到的,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部队令行禁止,领导和机关首先要不折不扣地做到。同时,要认真克服领导工作中的随意性,严格依据条令教育、训练和管理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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