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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关系的若干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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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02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对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关系的若干思考
刘国光
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两大任务。五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分析了两者的相互关系,指出治理整顿是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前者要有后者的配合,两者都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治理整顿为深化改革创造适宜的经济环境
自1988年秋中央决定实行治理整顿以来,国内外一些人士发生过疑虑。有人认为,治理整顿意味着改革的停止和后退;也有人怀疑,十年改革是否搞错了,所以才来一个大的调整。这些看法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
我国经济经过十年改革,出现了勃勃生机,经济实力增长之快,人民所得实惠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之所以要进行这场治理整顿,并不是因为改革搞错了,而是因为,在十年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由于在改革和发展两个方面都急于求成,步子迈得过快,导致我国经济在前进中出现了一些难题。主要是供求总量失衡,产业结构失调,从而引发了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市场秩序紊乱,到1988年夏季,爆发了银行挤兑存款、市场抢购商品的风潮,严重阻碍了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在激烈的通货膨胀和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势下,原定在1988年下半年出台的价格工资改革不得不中止进行。这件事又一次证明,在供求紧张的经济环境中,经济改革难以顺利开展;改革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也就是供求总量大体平衡、并略有余地的有限买方市场。这条浅显的道理,1984年后被忽视被否定,而用另一条相反的道理——即“改革只能在紧张的经济环境中进行”——来指导经济发展和改革,采取了用通货膨胀来加速经济发展的政策。这终于把我国经济引入了一条难以通过的胡同。正是针对这种情况,1988年秋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经济实行治理整顿,以便为我国改革和发展的进一步顺利进行,创造一个比较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秩序。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治理整顿已经取得预期的初步成果,过热的工业速度逐渐降温,过高的物价涨势逐渐缓和。但是,几年累积起来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问题一时还难以消解,经济紧缩过程中又出现一些新问题有待解决。不久前召开的五中全会,决定用三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任务,以更好地推进改革的深化,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所以,治理整顿方针的提出和贯彻,都是为改革创造一个适宜的经济环境,是在坚持改革开放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的,而决不是对改革开放总方针的背离。
治理整顿离不开深化改革的配合
十年改革中,国家对企业、中央对地方实行下放权力,让税让利,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是必要的。但是,放权让利过多,也使中央对经济的调控能力大为削弱。针对这种情况,在治理整顿期间,强调要多一点集中,多一点计划,对过度分散的财力物力,适当增加中央控制的比重,并且暂时多采取一些行政性的调控办法,这些也是必要的。采取一些应急的行政措施,可以赢得时间,使过热的经济比较迅速地降温,以便于进一步调理。有些人把采取这些行政性措施看成是“旧体制复归”,这是不对的。因为,纠正过去改革中放权让利过头的东西,并非改革方向的逆转,而是改革措施的完善。遇到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暂时强化某些行政性管制的做法,即使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也不乏实例。从长远看,我们还是要把集中与分散、把中央拥有足够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与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更好地结合起来。
还应看到,治理整顿本身,单靠强化行政性措施是不行的。比如用政府补贴的办法限制物价,可以收到物价稳定一时的效果,但是这会加大财政赤字,不利于总量平衡;又会加深价格的扭曲,不利于结构调整。这种单纯行政办法显然难以持久,其结果也有悖于治理整顿的初衷。所以,在治理整顿过程中,在采用必要的行政办法的同时,也要尽可能采用经济办法,考虑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把计划与市场、经济办法与行政办法更好地结合起来。
治理整顿进行到目前,已取得的成就主要还是浅层次的,如群众对于物价暴涨预期的缓和,等等,而深层次的问题,诸如总量失衡、结构失调、效益下降等等,尚未根本扭转。浅层次的问题,用行政性的强制手段就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深层次的问题,根源于经济机制内部,光靠行政手段而不通过机制的转换和完善是解决不了的。所以,随着浅层问题的逐一解决、深层问题的逐一显露,有必要在继续坚持治理整顿的同时,逐渐加大深化改革的份量,这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都是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四十年来,我国经济一直没有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正轨,老是大起大落,近几年又犯了这个毛病,以至需要花三年甚至更长时间进行治理。为什么老犯这个毛病,甚至在进行了几年改革之后,仍然摆脱不了,其原因何在?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两条病因:一是政策失误,二是机制缺陷。
政策失误,主要是指在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上,脱离国情,超越国力,急于求成,片面追求过大的建设规模和过高的增长速度。一旦国民经济承受不了而跌了下来,往往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但是情况一有好转,就又头脑发热,出现新一轮的大起大落。五中全会清理了这种急于求成的指导思想,提出要牢固树立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这个问题要反复地讲,不但在这几年,而且在治理整顿任务完成之后,仍要长期坚持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经济的方针。
机制缺陷,主要是指内在于传统的和现行的经济体制中的促使总量膨胀的固有弊病。传统体制中存在的投资饥渴、数量驱动及其带来的膨胀效应,人们已经熟知了。改革以来,由于过分强调对企业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改革措施又不配套,于是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微观经济的膨胀机制得到强化,另一方面微观经济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宏观经济的调节控制机制却未能相应地建立起来;在新的间接调控手段尚不健全甚至尚未具备的时候,就过早过多地否定了原有的直接调控手段;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自我调节能力还没有树立以前,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却已大大削弱。所有这些,都是造成近几年经济过热和秩序混乱的体制根源。不言而喻,这些病源只有通过全面深化的改革,实现了机制转换,才能逐步得到解决。
以上所述政策失误和机制缺陷,这两方面的原因对于解释我国经济过热过冷的大波动来说,都是不能忽视的。但是在不同时期突出哪一方面的原因,对于经济决策的选择来说却颇有讲究。比如1988年实行治理整顿以前,在讨论如何走出困境问题时,有一种意见认为,造成当时经济困境的原因不是决策失误而是机制缺陷。按照这种意见,就不必改变当时实际上执行的通货膨胀等导致经济过热的政策,不必实行治理整顿。尽管机制缺陷的问题不能忽视,那时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思路,首先应当是强调纠正政策失误,强调立即停止通货膨胀等错误政策,实行“稳中求进”的方针。这也是后来中央决定采取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治理整顿经过一年多的贯彻实行,前几年的政策失误初步得到纠正,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开始树立起来。树立这一正确的指导思想,对于防止政策失误当然有重要意义。但是,光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并不能保证经济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因为如前所分析,现行的经济体制仍然是一种膨胀的机制,这种膨胀机制随时可能“反弹”。不仅在治理整顿任务完成以后,行政管制一旦放松,仍将可能出现总需求膨胀的反弹,而且即使在当前的治理整顿过程中,由于各方面遇到暂时困难而反应出来的压力,也有可能迫使我们放松管制,出现反弹。所以时至今日,更要注意机制缺陷方面的问题。要防止膨胀机制的反弹,除了继续坚持治理整顿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避免发生政策上的失误外,当前更要注意克服机制本身的缺陷,抓紧机制本身的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仅在治理整顿期间,而且在治理整顿任务完成之后,长期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所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必须紧密结合,互相促进,这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中国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内在的迫切需要。
妥善安排改革的步伐,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前面我们讲了当前在继续坚持实行治理整顿的同时,要逐渐加重改革的份量的必要性。当然,在集中力量进行治理整顿期间,由于经济环境和秩序还未能走上正轨,改革的步子就不能过大,主要应围绕治理整顿来进行,着重在稳定、充实、调整和改善前几年的改革措施,如完善各种承包责任制等。但是,随着治理整顿取得更多的成效,随着宏观平衡和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一些较大的改革措施也可以相机出台。比如去年在价格结构方面,我们适当提高了粮食棉花的合同收购价格、盐和盐制品的价格,特别是9月份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铁路、民航、水路的客运票价,12月份又调整了外汇牌价,等等。这些调价措施,如果在前几年经济过热时出台,定会引起连锁反应,火上加油地助长物价涨势。但在去年严格控制信贷投放和货币发行、人们对于市场涨价的预期缓和以后,这些调价措施就没有引发什么剧烈的反应和震荡。这表明,随着治理整顿的深入进行和经济环境趋于宽松,适当加大改革的份量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比如我们可以利用新近出现的某些买方市场的势头,推出一些原来由于经济环境过紧、通胀压力很大而不能进行的改革措施,诸如“调”与“放”相结合的价格改革;政企分开、两权分开的企业改革,以及为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财政税收体制、银行货币体制等等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既要为当前的治理整顿服务,也要着眼于为经济的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体制条件。治理整顿的任务基本完成以后,改革的步子就可以放得更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的改革开放,始终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即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开放。按照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我国经济改革要建立的新体制,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十三大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五中全会又按照小平同志最新的表述,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统一。党中央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这几个提法,其精神是一致的,都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指导方针。我们要联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代表大会和全会所决定的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的正确方针,深入学习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把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以促进我国经济走上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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