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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两种不同性质的反腐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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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02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分清两种不同性质的反腐败
潘秀玲
这几年,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在我们社会、甚至党内确实滋生了某些腐败现象。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自身。因为腐败现象的出现同我们党的性质、主张和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是绝对不相容的,也是我们党一贯所反对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对现在出现的某些腐败现象有着清醒的认识,已充分认识到了它所造成的危害。所以我们党首先提出来要肃清腐败,惩治腐败。并且党中央支持人民群众揭发腐败现象、惩治腐败分子,这充分显示出党的坚强和伟大。事实又一次充分证明了我们的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完全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党中央强调反腐败要从领导做起,做出表率,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这一点,人民群众是欢迎和拥护的。
但是,在去年春夏之交发生的动乱和北京反革命暴乱中,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代表人物,那些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制造者、组织者,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也提出反腐败。他们所提出的反腐败不是真正的反腐败,而是把它作为一个陪衬,是用来欺骗学生,煽动学潮,制造动乱的一个策略。因此,他们所提的“反腐败”,完全是骗人的和虚伪的。
早在八十年代初期,在理论界就有人掀起一阵所谓社会主义“异化”论的喧嚣。他们宣称: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的领导,不可避免地、“毫无例外的”会导致“异化”,也就是说要走上自己的反面。社会上,党内的一切弊端都是这种“异化”的产物。这种“异化”的直接后果是什么?按照他们的说法就是“封建化”,“专制化”。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全盘西化”。这就是前几年在自由化思潮中为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所做的舆论准备。多年来,他们就是按照这个逻辑把腐败的脏水泼向社会主义制度。在这次动乱、暴乱过程中,他们更是甚嚣尘上,公然声称公有制是“贪污腐化的温床”,是“万恶之源”,因此“要早日敲响公有制的丧钟”。按照他们的逻辑就是社会主义等于腐败,要清除腐败必须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就再清楚不过地告诉人们,他们所谓的“反腐败”,就是要推翻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
同样是反腐败,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反腐败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是要把我们党和国家治理得更好,而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人所提的所谓“反腐败”完全是为了把党治倒。两种不同的反腐败,有着本质的区别。(原载1990年1月11日《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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