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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乡形成调解网络 成功率达百分之九十五 促进了社会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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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21
第3版(综合)
专栏:

  河北城乡形成调解网络
成功率达百分之九十五 促进了社会稳定
本报石家庄6月21日电 记者陈国琦报道:河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人员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去年调解纠纷34.2万余件,调解成功32.7万余件,调解率及成功率分别达98.6%和95.5%;防止纠纷激化3727起,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打好基础,强化网络建设。在农村,10户设立1个调解员;在城市,设立楼院调解员;厂矿企业设立人民调解信息员,在全省城乡形成了调解网络,覆盖家家户户。同时,全省已配备司法助理员3453名,建立调委会5.9万余个,培训调解人员45.9万人次,使全省调解队伍比1988年增加1倍。
——掌握底数,搞好专项治理。对民间潜伏的纠纷经常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排队,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规劝,把纠纷的突发性和激化性消灭在萌芽状态。另外,全省各地人大、公、检、法、司、民政、信访、工商行政、土地管理等部门协同行动,对果园承包纠纷、土地宅基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村民殴斗及其他经济纠纷等进行专项治理。
——以防为主,加强治本工作。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培训班、黑板报、法制专栏及广播、电视、报纸,向广大群众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守法,并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据统计,全省共办法制专栏4.1万多块(次),宣讲法律10.7万场(次),受教育者达3334万多人次。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五好家庭”评比和制订“乡规民约”、“厂规厂约”、“院规楼约”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人们的行动,大大减少了民间纠纷的发生。二是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防止纠纷激化有功集体和个人评奖活动及“无纠纷激化县长安杯”竞赛活动,用“军令状”的形式奖优罚劣,千方百计调动司法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去年以来,全省受县以上领导机关表彰的有功集体和个人分别达到2900个和44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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