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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通过“严打”推进综合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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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21
第3版(综合)
专栏:

  任建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通过“严打”推进综合治理
本报长沙6月21日电 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日前在湖南考察时指出:要使“严打”斗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为政治、经济、社会进一步稳定服务。任建新同志对此谈了6个方面的意见:
——紧紧抓住打击的重点。各地要根据中央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打击的重点。对社会治安问题严重、群众反映最大的犯罪行为,要狠狠打击,打出声威,打出效果。
——尽最大努力,侦破更多的案件,特别要侦破大案要案、恶性案件和犯罪集团案件。要注意深挖、狠挖,最大限度提高破案率。
——对三逃(批捕在逃、决定劳教在逃;劳改、劳教在逃;负案在逃)人员要尽快缉拿归案。要充分发动群众揭发检举,使“三逃”人员无处藏身,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一定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严重危害社会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从严惩处,该重判的要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决不手软。当然,也要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也要依法从轻判处。
——打防结合,群防群治,把“严打”斗争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严打”斗争把综合治理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通过“严打”,使犯罪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努力遏制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特别是对重大恶性案件的上升势头要遏制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力争使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刘基剑 张湘城
 吴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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