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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现政权重申交权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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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22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缅甸现政权重申交权条件
据缅甸官方的《劳动人民日报》二十一日报道,缅甸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声明,“国家政权只能移交给一个按照法律程序组成的强有力的政府”。
该委员会秘书丁吴少将二十日在接见仰光地区两个镇区政府代表团时重申了上述声明。他强调政府不能忽视安全问题。五月三十日,委员会主席苏貌说:“在按照法律程序组成政府之前,我们仍要对加强法制和保证地区和平与安定负责。”
根据缅甸政府组成程序,在大选中获胜的政党,在宣布大选正式结果之后将召开议会会议,起草宪法。新宪法通过后成立新政府。然后,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向新政府交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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