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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委会第九次全会闭幕 体现“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香港基本法(草案)在京通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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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8
第1版(要闻)
专栏: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委会第九次全会闭幕
 体现“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香港基本法(草案)在京通过
草案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提交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本报北京2月17日讯 记者钟嘉、徐运平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今天上午在北京闭幕。会议通过了世界上未有先例的体现“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
会议期间,草委会委员们对香港基本法(草案)进行了最后的修改和完善,经过反复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有24个修改提案获得全体委员2/3以上多数通过,取代了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相应条文、附件和附录。上次全体会议未获通过的草案第十九条,在这次会议上也获得了通过。委员们还评选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图案(草案)。会议决定,把经过修改的基本法(草案)和区旗区徽图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提交第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今天的会议由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绳主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致闭幕词。他回顾了起草委员会四年多来的工作。他说:“再过一个多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就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一经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我们将可以告慰赋予重托的人大常委会以及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我们完成了一件载入史册的大事情。”
姬鹏飞代表起草委员会再一次向对基本法起草工作给予大力帮助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向关心和支持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的全国人民特别是香港同胞,向热心、忠实地报道基本法起草过程的新闻界朋友们和起草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多来给予的合作和帮助。
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决定》。决定说,经过起草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改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包括三个附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草案),连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建议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提交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起草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委托主任委员姬鹏飞向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起草工作的报告。
(附图片)
⒈香港基本法草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决定。
      新华社记者 汤孟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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