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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就中小学“五查”发布公报 德育工作开始得到加强 教育经费增长基本落实 教师工资待遇有所提高 校舍危房改造成绩显著 乱收费的问题有所纠正 初中学生流失仍较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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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23
第3版(综合)
专栏:

  国家教委就中小学“五查”发布公报
德育工作开始得到加强 教育经费增长基本落实
教师工资待遇有所提高 校舍危房改造成绩显著
乱收费的问题有所纠正 初中学生流失仍较严重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国家教委日前发出关于中小学教育工作五项督导检查的新闻公报。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教委及有关部门于1989年下半年对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教育经费增长政策和教师经济待遇的落实、校舍中危房的改造、中小学学生流失的制止、乱收费的纠正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国家教委的公报指出,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始得到加强。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领导牵头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有专人负责德育工作。大多数中心城市都抓了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进行教育的工作。各地试行了中小学德育大纲、德育纲要。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思想品德课正在有计划地进行改革,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普遍开展。一些学校开始重视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在“五查”中发现有些地方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在许多地方和学校不够落实。 
公报表明,教育经费增长的政策基本落实。在抽查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1985年到1988年做到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平均增长率高于同期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平均增长率的有23个,其中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做到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逐年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同期中小学的生均教育事业费也有较大增长,除1987年有5个省的生均教育事业费略有下降外,其余各地都做到了逐年增长。在增加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还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预算内教育拨款的不足。教育经费紧缺仍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公报指出,预算内教育拨款在各地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普遍呈下降趋势。1988年与1984年相比,全国中学公用经费在中学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重由35.31%下降到23.5%,小学公用经费在小学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重由24.33%下降到14.9%。农村教育费附加普遍征收不足。
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和社会福利待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教师队伍开始趋向稳定。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基本落实兑现了提高中小学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上海、北京已无民办教师,其余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10个能做到民办教师工资中的国家补贴部分全部或基本兑现。公报指出,教师工资水平虽有了明显提高,但除少数地区外,中小学公办教师平均工资在全民所有制12行业中还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中小学公办教师住房紧缺,医疗费超支不能报销和子女就业难等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民办教师工资偏低,拖欠民办教师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五查”结果表明,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工作成绩显著。1981年至1988年,全国用于改造中小学校舍的投资达319.2亿元,新建、翻建校舍面积2.6亿平方米,接近现有校舍总面积的50%。截止到1989年9月,全国中小学校舍中危房比重已从1980年的17%降到4.44%。同时,公报也指出,到1989年9月,仍有5个省、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危房比重在70%以上。
公报中说,小学生流失已初步得到控制,初中学生流失率仍居高不下。1988至1989学年度全国城乡小学在校生平均流失率为3.2%,比上一学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初中在校生平均流失率为7.3%,比上一学年上升了0.6个百分点,在抽查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17个省、自治区的初中在校生流失率高于上一学年。中小学生流失的原因既有社会的和家庭的因素,也有教育自身的因素。要继续认真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有效制止小学生流失,这是堵住新文盲,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环节。
公报说,乱收费问题有所纠正。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23个由教育、财政、物价部门联合制定了有关中小学收费标准和管理的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目前,高价招收计划外学生、复读生的问题,没能得到有效地制止,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向学校摊派收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根据上述情况国家教委提出了改进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1、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的倾向。
2、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在治理整顿期间注意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方针,充分发挥财政拨款这一教育经费的主渠道作用,逐步提高预算内教育拨款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同时,要进一步落实“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发动社会力量集资办学。
3、继续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各地还应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公办教师住房紧缺、医疗费不足和子女就业难等问题,尽快解决民办教师工资拖欠问题。
4、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依法治教、扎扎实实地实施义务教育。
5、建立并强化教育督导制度,加强专职教育督导队伍的建设,使其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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