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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毛泽东的“未便再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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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26
第8版(副刊)
专栏:

  有感于毛泽东的“未便再荐”
偶然翻阅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报刊文摘》(上海《解放日报》出版),看到这样一则旧闻:解放初期,为照顾柳直荀烈士的遗孀李淑一女士的生活,有人求毛泽东将她荐到北京文史馆为馆员。一九五四年三月二日,毛泽东交待秘书说:“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
看了这段轶闻,油然生起一种亲切感。
建国初期,毛泽东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威望是崇高无上的。然而,由他出面推荐的几人,小小的北京文史馆竟然“没有录取”。尽管有人民领袖出面推荐,文史馆还是坚持录取原则,爱莫能助。这样的风气,这样的办事原则,确实令人颇多感触。
一个小小的下属机关,驳了毛主席的面子,是不是对领袖不尊重呢?恐怕不能这样看。正因为毛主席是具有崇高威望的党和国家的领导人,要说尊重,首先就要尊重和相信毛主席的伟大人格,尊重党和政府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这才是对毛泽东同志最真诚的维护。
毛泽东本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他的建议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一个下属单位拒绝之后,他认为这是平常和自然的事,因为“文史馆资格颇严”,他推荐去的人不够条件,“没有录取”是顺理成章的事。毛泽东因此知道:这类事今后“未便再荐”。由此可以看出,毛主席对自己的约束和对下级机关的尊重。
             樊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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