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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通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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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28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持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译本为正式英文本,和中文本同样使用;英文本中的用语的含义如果有与中文本有出入的,以中文本为准。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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