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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阳县委员会组织部检查王士林侵犯人权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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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16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共正阳县委员会组织部检查王士林侵犯人权问题
编辑同志:根据七月十七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刊载的“正阳县副县长王士林不应该侵犯人权”的批评信,我们让王士林同志作了检讨,我们并同意他的检讨。对王士林同志的错误,我们准备结合八月里我县的县级整风学习进行处理。
中共河南省正阳县委员会组织部
附王士林的检讨报告(摘要)
从错捕农民张殿甲等事件的检查中,我认识到:
(一)我之所以错捕人,主要由于我有官僚主义作风。我在处理工作问题时,常常表现了主观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等思想。我认为自己办的事就是对的,并且我还有特权思想。如当我没有弄清情况就要捕人的时候,县公安局李清云同志曾对我提出意见,我还想:“自己是副县长,还不能捕人吗?”我反而将李清云同志批评了一顿。这是极端错误的。(二)我所以严重地违反了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也因为我有恶霸作风。这种作风是一种反动统治阶级思想的具体表现,是站在群众头上的、毫无群众观点的具体表现。我没有认识到自己是人民的长工。(三)我的行为,也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对国家、对人民的危害很大,给党造成的损失也是很严重的。我请求组织给我应得的处分。王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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