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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 建立机构 强化管理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成绩显著 合同手续完备率兑现率上升纠纷率下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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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02
第1版(要闻)
专栏:

  健全制度 建立机构 强化管理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成绩显著
合同手续完备率兑现率上升纠纷率下降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蒲立业)我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出现了合同手续完备率和合同兑现率上升、合同纠纷率下降的“两升一降”好势头,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今天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1989年,全国农业合同手续完备率已由1986年的43.3%上升到74.7%,合同兑现率由1986年的77%上升到90.1%,合同纠纷率则由1986年的6.4%下降到了3.3%。
在推进和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规章,健全制度。迄今为止,全国已有21个省、市、自治区颁发了农业(村)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或办法。与此同时,广东、四川、辽宁、山东、福建、黑龙江等省还制定和下发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如合同的鉴证、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无效合同的确认等,初步解决了这项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
建立机构,配备人员。目前,全国有2/3以上的省、区、市和80%的地、县政府授权经营管理部门为合同管理机关。一些地方,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吸收有关部门参加,成立了农业(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有的地方已开始在村一级建立合同管理小组,从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管理、县乡两级仲裁”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秩序,强化管理。各地普遍抓了合同签订的指导及合同的修订、补签、续签等工作。1988年,山东省指导签订合同1300多万份,修订合同500多万份,补签合同1400多万份。
不少地方还开展了合同鉴证工作,如辽宁省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去年共鉴证350多万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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