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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生对反映情况失实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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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17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岚生对反映情况失实的检讨
七月十七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刊载的“建议检查高米店村执行婚姻法的情况”一文,是我写的。文中有一些情况和事实不符合。一、王文喜接受的彩礼是一百二十万元,并不是一百五十万元。王文喜的女儿二十五岁,男方三十三岁,他俩结婚年龄是不违背婚姻法的,并且双方都同意结婚。二、关于村长王廷祥对待老婆的态度,我只从现象上看,没有作本质的了解。其实这当中没有封建性质的男人虐待女人的问题。我向党报反映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应该很好地检讨。我听到一些群众的反映后,没有作实际的深入的调查、分析,只是盲目地、片面地向党报反映了一些道听途说的材料和表面的现象,这是我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今后写报道时,我一定要使报道完全符合事实。 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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