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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里的“老调解”——记武汉市武胜居委会调解主任柳腊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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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9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居委会里的“老调解”
——记武汉市武胜居委会调解主任柳腊梅
  方政军 桂望国
早就听说武汉市有位大名鼎鼎的民事调解主任柳腊梅。前不久,记者在位于市中心的江汉区民族街武胜居委会采访了她。
这个有四百六十八户、一千七百多人的街道,九年无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也没有发生过反革命案和火灾。一九八五年被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几年来连续受到中央、湖北省和武汉市有关部门的表彰。谈到这些成绩,人们都翘起拇指说:这都亏了我们的“老调解”柳主任。
五十八岁的柳腊梅,一九八二年以来一直担任居委会的调解主任兼治安主任,最近又被推选为居委会主任,调解、治安一肩挑。“搞民调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公正,依法办事,以理服人,不能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柳腊梅像唠家常、讲故事般地向记者叙述着调解纠纷的一件件往事。
前不久,辖区内的武汉市文体公司决定调动一名姓张的女职工到另一个门市部工作,不料遭到拒绝:“我不去!局长来我都不怕!”
这位职工把账本撕了,钥匙扔了,柜台砸了,甚至咬伤了柜长的大拇指。
文体公司门市部来找柳腊梅。柳腊梅赶到现场,在店堂内同那名职工展开一场颇为有趣的对话:
“你知道这柜台是谁的?”
“国家的”。
“这账本是干什么的?”
“记账的。”
“好,凡是国家公民都要学法、懂法,你砸柜台、撕账本,既影响财务、税务工作,又破坏经济法规;不听调动,动口咬人致伤,不仅违反治安处罚条例,而且违反有关法律。从现在起,账目如有一项不清一律由你负责,工作不服从调动属于自动离职,你看怎么办吧?”
一番对白使这位女工瞠目结舌,连忙认错。事后,他用透明胶纸把撕毁的账本一页页、一点点贴得清清楚楚,写出检讨,很快到新的岗位上了班。
门市部负责人对柳腊梅佩服地说:“没想到,局长都不怕的人竟让柳主任治服了。”
有一年夏天,大夹街有个退休木匠张师傅,为了帮儿子占房子,用斧子砍了门市部的栏杆,强占公房,扬言“不解决儿子的住房,来一个砍一个,来一对砍一双!”
柳腊梅这位“老调解”又出现了。
“张师傅!你住着不热?”
“热也没法,没房子。”
“你不就两老吗!公家分给你的房子呢?”
“三个儿子,两个结了婚,这不,又在为小儿子的结婚住房发愁哩!”
“你老这样做不行嘞!你没通过单位研究,又没住房证,强行进来晓得是么‘关系’?第一,属抢占公房,第二,动‘武器’砍。蛮严重哩!”
“那怎么办?难道还会坐牢?”张老汉开始后悔,又是给调解主任开电扇,又是开汽水。“我是不对。人急得没法嘛!”
“我看这个问题好解决。你们两老还是住原处,小儿子结婚,他们单位要安排的,你退了休还在原单位拿工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单位有困难,要顾大局,多体谅啊!”
“是的!是的!还是柳主任的话明理。”柳腊梅端个“梯子”,张老汉趁机下“楼”,单位另外安排一个地方给他们放杂东西。小儿子的房子也有了眉目,问题解决,皆大欢喜。
就这样,“老调解”柳腊梅一正压百邪,一年四季奔走在大街小巷之间,她怀里常常带着一本法律汇编手册,把防治工作做在先。这位有着十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一心扑在民调工作上。她老伴去世二十多年,大女儿也于一九八六年病逝,她含着眼泪请了不到半天假又来上班。
她不顾小家,把全部的精力倾注在治安事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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