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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卫生部第四联合门诊部对李小玲死亡事件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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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18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央卫生部第四联合门诊部对李小玲死亡事件的检讨
编辑同志:李小玲(李剑飞之女)于一月二十二日生病,其母请医生出诊,当时因田金党医生正在门诊未前往,只根据病儿母亲的诉说开药方,门诊后也未出诊。医院在晚间连接三次请求出诊的电话,儿科医生不在,也未立即派其他人前往,小玲以致延误死亡。李剑飞同志在二月份人民日报提出批评后,由于我们对这一事件缺乏严肃负责的态度,未作深刻检讨,直至五月九日才敷衍塞责地作了一个答复,也未经领导同志审查即投寄人民日报,发表后引起读者不满,他们数度来函批评我们。门诊部经过工作检查以后,认识到过去在思想上和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及缺点,诚恳接受这次沉痛的教训和读者批评,并作以下几方面的检讨,希望读者继续给我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我们在医务工作中缺乏革命医务工作者的基本品质——革命的人道主义,为病员服务的观点。具体表现是:病人出院时,不是慎重地根据病情考虑病人能否出院,往往未经详细的检查,就迁就病人的要求。病人出院后,我们也未曾主动地去了解他的健康情况。小玲的母亲来请出诊,当时我们在思想上仍未加以重视,只简单地询问病情,未见病人即开药方。这是对工作极不负责的表现。门诊工作完后又未出诊,对病孩情况究竟如何,丝毫不关痛痒,置之不闻不问。
二、工作制度是不严格的,如病人出院无严格周密的手续;平时没有设立专人接听电话,因而对小玲未能采取紧急措置,立即通知其他医生出诊,在十分危急中尽到医务工作者的责任。我们却不负责地答以“医生不在家,等大夫回来后再去”,以致延误了救治。这种不负责任的措置,造成了患者的死亡。
造成以上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领导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对于有关生命的这一重大事件,没尽到应尽的责任。此次检查工作后,有关人员已分别做了自我检讨,原主任已调换工作。
为了改进工作,今后我们一定要健全内部制度,对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政治思想领导,使大家树立真诚地为病员服务的观点和态度。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第四联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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