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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婿”现象又在抬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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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小女婿”现象又在抬头
  润农
每逢吉日良辰,农村青年结婚的很多。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小女婿”十六七岁就娶妻成家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有些农民把早婚看成富有的象征。“人家日子过得可真好,孩子才16岁就娶了媳妇了!”“你有福气呀,不到40岁就当上婆婆啦!”诸如此类的说法,在一些农村颇有市场。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婚姻法对青年男女的最低婚龄有明确规定,早婚是违法的。应该指出,这种“小女婿”风俗,常常是破坏计划生育政策的温床。十六七岁的孩子还不大懂事,早早用婚姻的绳索把他们绑起来,对于他们的发展和进步有什么益处?当家长的,对孩子的前途不管不顾,这不是犯糊涂又是什么?以早婚为荣,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现象。不应当再允许这些有害的习俗蔓延滋长了。
目前,许多农民在物质上富了起来,但在精神上并未“脱贫”。应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精神上“扶贫”,这也是各级领导同志的责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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