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阅读
  • 0回复

南斯拉夫联邦主席团强调 决不允许改变宪法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09
第6版(国际)
专栏:

  南斯拉夫联邦主席团强调
决不允许改变宪法制度
本报贝尔格莱德7月6日电 记者严正报道:南斯拉夫联邦主席团今天发表公报指出,斯洛文尼亚议会7月2日通过的关于斯共和国主权的宣言违反联邦宪法。公报说,决不允许通过非宪法途径改变南斯拉夫宪法制度,联邦主席团将根据宪法和法律授予的权力,捍卫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统一和主权。
斯洛文尼亚共和国议会7月2日通过《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国家主权宣言》。宣言称,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具有完全的国家主权,南斯拉夫的宪法、法律和其他法令只有符合斯的宪法和法律时才能在该共和国生效。
南联邦主席团的公报说,斯议会通过的这个宣言,损害了南各族人民及各共和国、自治省的共同利益,也威胁南斯拉夫的国际地位和威望。南联邦主席团要求斯议会立即采取步骤,使这个宣言无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