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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发布命令 批准颁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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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13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发布命令
批准颁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7月10日发布命令,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颁发全军实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是在1982年由解放军三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的。这个条例科学地总结了全军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我军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基本任务、方针和要求,是军队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和基本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军队环境保护工作是国家环境保护事业的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环境和资源、开展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植树造林,维护生态平衡,创造一个清洁、适宜、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全体官兵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部队战斗力。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治管并重,讲求实效,保障战备。条例对军队防治污染、环境科研与监测、奖励与惩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发施行,将使我军环保工作纳入正规化、法规化的轨道,提高全军广大官兵、职工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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