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我国组织实施世行林业贷款 林业部和有关省区在京签订协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14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国组织实施世行林业贷款
林业部和有关省区在京签订协议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新华社记者张建军、本报记者江夏报道:今年5月29日,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通过了“中国国家造林项目”,决定由国际开发协会向我国提供3亿美元贷款,用于建设1500万亩速生丰产林。为具体实施这一项目,今天下午,林业部和有关省区的执行协议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国务委员陈俊生出席了签字仪式。田纪云副总理要求各省区、各部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这一造林项目,以推动我国林业建设的全面发展。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和实施这个贷款项目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在部、省、区执行协议上签了字。
这个3亿美元的造林项目,将由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负责组织实施。近几个月来,我国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抓紧时间,提高效率,做了大量的精心准备,为这个项目的早日实施和全面展开创造了条件。
国务委员陈俊生在签字仪式上要求实施项目的省、自治区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履行开发信贷协定和项目执行协议中各项规定,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他指出,在项目实施中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资金投入要相对集中;对项目实施中一些重要的问题要及时决策,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推动整个造林绿化规划的实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