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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服务体系 完善联产承包制——河南农村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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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17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强化服务体系 完善联产承包制
——河南农村调查
陈耀邦
农村中普遍推行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改革的不配套和政策把握不准,出现了一些矛盾。主要表现在:集体经济弱化,集体资产很大部分被平分或消耗殆尽;由于人口变化,有的地方调整承包土地,使农民产生了不稳定感,乃至出现短期行为;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服务,统一经营”的功能不强,农户与国家、集体被简化为“要”与“给”的关系,直接影响了干群关系;宏观调控与微观经营脱节,国家计划难以在农民中落实。如何解决这一系列矛盾,使农村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最近我们在河南农村做了调查。河南省从强化农村各级服务体系建设入手,注意加强村级统一服务,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原则,逐步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并以此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他们的做法对我们很有启发。
首先,实行“两田制”,从“责任田”承包费中取得支持统一经营服务的资金,重点加强村级服务,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两田制”就是将过去按人口或劳动力平均承包给农民的土地划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承包田),在每个家庭口粮田、责任田数量既定的前提下,根据家庭人口变化,相应调整两田比例,采取“动帐不动地”的办法。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通过土地承包费体现,口粮田带有福利性质,人人都有,只收农业税一项;责任田承担国家定购任务、农业税和集体提留、统筹款等。这样一方面使农民增强了土地集体所有的观念,同时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不因人地变动而调整土地;另一方面,也较好地解决了村级服务(如统一机耕、供应良种、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所需费用或部分补贴。也有一些地方实行了“三田制”,即将土地划分为口粮田、责任田和经济田,经济田用于调整土地的抽补和发展集体种养企业,增加集体积累,具体办法与“两田制”大同小异。
其次,开展双向承包,推行规范化服务,实行政技、技物两个结合,形成集团型服务群体。主要特点是以各级政府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和农业生产有关的部门、主要业务部门为一方,代表国家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民提供生产、流通服务。农民则按要求保证完成农产品的定购、集体提留、统筹款及其它按有关规定应承担的任务。双方责利分明,均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这种做法,加强了农村经济的宏观管理,也较好解决了微观上的生产资料供需脱节、技物不配套、责利分离的矛盾。
再次,发展各类合作经济专业实体,组织专业性系列化服务。主要是农民自发组织的各类合作经济专业实体及协会、学会、研究会、公司等,重点在经济作物和养殖业中,对某一产品实行“产供销加”一体化服务,不仅有良种、农技、农机、肥料、植保等项服务,而且还有信息、购销、金融、运输、储存、加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如一些地方组织的水果联合社,为果农提供各项服务,成为果农联系大市场的纽带和桥梁。
以上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完善了双层经营体制,安定了民心。以“两田制”为基础,开展双向承包和村级规范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中人口增减与土地调整之间的矛盾,避免了土地的频繁调整和进一步细碎化。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强化双层经营中“统”的功能,解决了分散经营与统一经营管理的矛盾,保护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相应产生的积极性,进一步挖掘家庭经营的潜力,又能够发挥集体经营层次的作用,办好一家一户不能办或办不好的事情,真正做到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
——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为农业发展增添了后劲。在集体经济力量较弱的地方,通过实行“两田制”,收取土地承包费,取之于田,用之于田,不仅可以为集体经济举办生产服务事业提供启动资金,而且通过发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增加了集体积累,加强了集体生产的各项基本设施,形成了一些集体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增强服务功能,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可使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较快地得到推广。1989年,河南省农技推广系统完成模式化栽培5277万亩、初级配方施肥5864万亩、优化配方施肥499万亩、应用微肥4000万亩、病虫害防治2.15亿亩、开展技术承包4143万亩、完成国家和省“丰收计划”2039万亩。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多层次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双向承包,加强村级服务,干部要给农民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服务,为农民排忧解难,改变了一些地方由于只分不统,群众认为干部只是要钱、要粮的看法,农民高兴地看到集体经济壮大也给个人带来好处,使过去一些农村中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的现象得到改善。
                  (作者为农业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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