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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 滥收滥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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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1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集纳

  巧立名目 滥收滥罚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张中伟宋启驹来信:最近,我省松滋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负责同志告诉我们,经松滋县纪委、县物价局调查,近3年来,松滋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以71种名目,向全县乡镇建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约155万元。
松滋县共有乡镇建筑企业69家。今年5月,松滋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各乡镇建筑企业的强烈要求和县长办公会议精神,组织力量调查了其中的20家乡镇建筑企业交纳各种费用的情况,发现1987年至1989年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自行增设29种收费项目,用非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白条或不开收据收费。有的乡镇建筑企业不交钱,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就采取不发合格证、不发施工通知书、不准升级、不评职称、不准在外地承接工程、不准施工等手段,迫使这些乡镇建筑企业交纳各种不合理的费用。这一期间,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向这20家乡镇建筑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30多万元,比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超出近5倍。
八宝乡建筑公司于1987年4月20日靠贷款9万元开业,在未承接施工业务时,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在不到9个月内即向他们收费17次,收取3060元。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还利用其它手段,向乡镇建筑企业摊派费用,平调劳力,索要物资,借故罚款。王家桥镇建筑公司修建这个镇卫生院时,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以“不安全”为由,对其罚款2000元。有的乡镇建筑企业无钱交费时,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就要这些企业以瓷砖、圆钉、圆丝、钢材、红砖、水泥、液化气瓶、摩托车等物资作抵押。据被调查的9家乡镇建筑企业不完全统计,近3年内,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就用白条或不开收据等方式,向这9家企业勒索物资和现金3.8万多元。
建议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松滋县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巧立名目、滥收费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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