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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及南京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晏嗣平 包庇反革命罪犯应受严厉惩处 革命烈士家属张在祥、韩秀英写信提出控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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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21
第3版()
专栏:

六合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及南京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晏嗣平
包庇反革命罪犯应受严厉惩处
革命烈士家属张在祥、韩秀英写信提出控诉
编者按:革命烈士家属张在祥、韩秀英写给苏北日报和南京新华日报的信,充分地暴露出某些在人民法院中窃据要职的坏分子利用职权地位打击革命人民,包庇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的罪行。这些司法人员完全不是人民的勤务员,而是人民的敌人!在司法改革运动中,这类坏分子必须得到应得的惩罚和处理,以巩固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
张在祥给苏北日报的信编辑同志:
听说人民法院开展思想改造运动,我非常高兴。现在我要控诉六合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包庇反革命的罪行。苏北日报是人民的报纸,要求你们给我撑腰。
我是六合县马集区马鞍乡人。父亲张寿安是一个共产党员。一九四六年就做村农贷委员。因为他工作积极,本村封建恶霸任学潮非常仇恨他。那年六月,六合县城刚被国民党匪军占领,“还乡团”(反动地主武装)还没有“还乡”的时候,任学潮就跑到六合城去,要求匪乡长葛祥惠回乡逮捕我父亲。果然,十天后葛祥惠还乡时,就把我父亲抓去了。父亲所受的苦刑是一言难尽的。我的父亲是一个共产党员,他在敌人面前不屈服,夜里乘敌人不备,夺过枪来打伤看押他的匪保长陈秉全、胡家骅等三人,逃跑出来。任学潮贼心不死,立即到处打听我父亲的下落。第二天,我父亲又被捉回去。任学潮跑到六合城和葛祥惠商量好,便把我父亲绑在马鞍山的电话杆上,活活地给火热的太阳晒了两天,再用枪打死。打死以后,还不允许我家去收尸。结果,尸首给狗拖吃了,连一根骨头都没有收到。打死我父亲不算,他们又把我家抢得光光的。我的哥哥张在刚也被抓去关了一百多天,我也被抓去吊打了几天。
一九五○年春天,经我们要求,乡政府把任学潮逮捕送区法办。可是,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斌听信任学潮女人一面之词,反批评我说:“无故抓人,实属妨害人权,违犯法纪。”并把我传到县里审问。幸得区、乡干部多次给我证明,才没有办我的罪。但何斌只判任学潮六个月徒刑,又提早四个月释放。我问何斌为什么不重办任学潮,他说:“任学潮没当国民党大官,怎好杀你父亲呢?人家坚决不承认有什么办法?必须葛祥惠到堂对质才行。”编辑同志,葛祥惠在当时还没落网,也不知他跑到那里去了,怎能找葛祥惠来对质呢?何斌不是故意埋没我的冤仇吗?
伟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给我们人民惩办了很多反革命罪犯。葛祥惠在这时被人民公安机关逮捕了。我又到人民法院告状。区、乡干部也多次要求惩办凶手。六合县人民法院才把任学潮传去,判处他十五年徒刑,判处葛祥惠死刑。
编辑同志,你们千万不要认为何斌判处任学潮十五年徒刑就是改正错误了。从第二次的判决书上,我看出何斌根本就不是和我们站在一个立场上。他说任学潮和我家有“宿仇”,就是说,有很多的私仇。杀害我父亲是“挟嫌报复”。似乎说,我父亲过去得罪过任学潮,任学潮杀害我父亲并没有政治问题。你看何斌还有一点人民司法干部的味道吗?他竟能把这种革命与反革命的斗争说成民事纠纷。他并说过:“任学潮当时之意图,虽非将张寿安陷害致死……”这不就等于闭起眼睛说胡话吗?任学潮从告密直到杀死我的父亲,是全部参加的,而且是个主谋犯。怎能说没有陷害致死的意图呢?难道一定要亲手杀死我父亲,才算有意图的吗?何斌更无耻地对我说:“要不是你父亲打伤人家三个人,人家是不会杀他的。”编辑同志,当时我真要气死了。根据何斌的说法,我们的干部被捕后,和敌人斗争是错误的!是自己找死的!应该闭起眼睛等死或者是跪地求饶!敌人杀死我们英勇斗争的干部也是合情合理的!怪不得何斌对我们这样大的血仇,不关痛痒,毫不在乎。而人民刚逮捕了凶手,他就大惊大怒,坐卧不安。这样的人,究竟是为人民办事的呢?还是在帮助敌人呢?
我要告诉你们,何斌包庇反革命是有来由的。他过去就是顽伪分子,早就参加过国民党特务组织,做过蒋匪团长。后被我们争取过来,又叛变了。一九四四年左右又被争取过来,在工作中假装进步,暗地却包庇反革命分子和地主恶霸。他的贪污腐化、颠倒是非的罪行真是太多了。单包庇反革命分子就有二十多次。希你们迅速派人来调查。
最后,我认为,何斌是不配当我们人民法院的院长的。必须把他赶出人民法院的大门。并要求人民政府依法办他的罪。
六合县马集区马鞍乡农民 张在祥
韩秀英给南京新华日报的信编辑同志:
在报纸上看到人民法院要开展反对旧法观点及旧司法作风的学习运动,我非常拥护。我从亲身的体验中,感到某些司法人员由于存在着极浓厚的旧法观点,在处理案件时完全违背了人民的意志。现在我来揭发本市人民法院司法人员晏嗣平在处理反革命案件时的罪恶行为。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我曾向人民法院控告反革命分子李松山杀害我的丈夫、共产党员邓定海的事实。李松山是蒋匪下关区党部宣传委员,任职时,指使十三个区分部进行反革命活动。他又是红帮哥老会头子,在他手下的徒众有千余人,在下关一带横行霸道,罪恶滔天。自一九一三年起,即长期在和记洋行当工头,依仗英帝国主义势力,百般欺压工人。后来,他又担任伪卫戍司令部侦探队长,伙同四十多个爪牙,打入工人内部,破坏工会组织,并以极残酷的手段镇压工人的正义行动。经他陷害而被逮捕和牺牲的共产党员及爱国工人,有十七人。其中任爕涛、宋如海、赵子华等八个共产党员就义于雨花台,我的丈夫邓定海也是其中的一个。邓定海于一九二九年在和记洋行做工,他领导和团结着工人兄弟组织了工会,和帝国主义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李松山为着讨好他的外国主子,就百般设法陷害他。一九三○年四月三日和记洋行工人要求增加工资未成,全体工人举行大罢工,李松山即伙同徒众千余人,手持大刀、铁棍等凶器,迫使工人复工。当时打伤工人二十余人,并声言要把邓定海打死推下江去。邓定海被迫逃到汉口。以后李松山又伙同他的结拜兄弟余锡昆(伪卫戍司令部的侦探长)在上海、汉口布置侦察工作。不久邓定海就在汉口被捕,解到南京。一九三一年一月十九日,我亲爱的丈夫、优秀的共产党员邓定海便在敌人的屠刀下就义于雨花台。临就义时他写了一封信给我说:“革命一定会达到目的,革命成功后你给我报仇,我没有白死,你不要伤心。”家里人得到这一噩耗,哭得死去活来。我的公公出家当了和尚,婆婆悲愤上吊而死。剩下我和一个月的孤儿,藏身庙中,吃尽苦头。二十年来,我将仇恨埋在心里,盼望着解放,盼望着和反革命分子李松山清算血债。谁知解放后,我向人民法院控告血债累累的李松山时,李松山却在审判员晏嗣平的包庇下被释放了。事实经过是这样: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我由江北来南京,叫我的哥哥韩向荣写了一个状子给公安六分局,控告李松山的罪行。不久公安六分局即将李松山逮捕,转交法院处理。到了法院以后,好久未得回音。我们跑去问了好几次,好容易才开庭讯问。审判员晏嗣平见到我开头就说:“这事已经二十年了,时间太久,和记洋行是否还有呢?”我将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日的新华日报给他看,那上面登有和记洋行职工在解放前的英勇斗争事迹与和记洋行工会成立的消息。他看了后也不说什么,随即讯问李松山。讯问时,对待这样一个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竟和颜悦色,毫无仇恨的表情。李松山则百般狡赖,对过去的罪行一概不承认,把自己说成是“老实商人”,说我们诬告他。第一庭的审问毫无结果,我心里感到真不是味道。这以后,晏嗣平曾下去调查过一次,可是他不在下关群众中去调查,却去和李松山的结拜兄弟俞永法交谈。第二次讯问时,晏嗣平对我说:“你说的不对头,邓定海是在汉口被捕的。”我又将李松山的罪行详细的说了一遍,他说:“你找证明人,证明人要多才行。”我心想,这不是故意为难吗?二十年了,人都走的走了,死的死了,那能找那么多证明人呢?而况李松山的罪行在下关一带是谁都知道的,只要法院认真地调查一下就好弄明白的。后来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找到在一九三○年参加罢工的和记洋行工人徐云路和亲眼看见李松山行凶的孙清山二人来作证。可是审判员晏嗣平一见到这两个证人,就用威胁的口气说:“你们不要捏造。如果胡说乱道,就要判七年以上的徒刑。”证人理直气壮地回答:“当然有这样的事实我们才来作证。”我看到这种情况,又把李松山的罪行叙述了一些。晏嗣平不耐烦地说:“你不要说下去了,再说把你关起来。”我看到他这样态度,听到这样的话,伤心透了,眼泪像泉水一样的涌出来。我是个烈属,我控告杀害我丈夫的反革命分子还犯法吗?此案一共讯问了六、七次,一直分不清是非。晏嗣平对待我们声色俱厉,对待反革命分子李松山却心平气和,简直就没有一点人民审判员的气味。他的身子虽然坐在人民法庭里,他的行动却是在为反动统治者服务。有一次我去问他案子为何不迅速处理时,他竟问我:“你和他有什么私仇?你诬告他吧?”我听到这话气得哭起来,他蛮横地说:“滚出去,不要在这里哭。”这种行为和反动统治者还有什么两样?一九五○年一月里有一天,审判员晏嗣平突然将我哥哥韩向荣叫了去,告诉我哥哥说:“李松山年纪大了,现在他又有病,我们无法处理,已经把他开释了,你们的事到地方上去找个和解人吧,你们向他要个适当条件。”并再三叮嘱说:“你们要的条件也不能太高。”这是什么话?对待杀害许多共产党员和爱国工人的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晏嗣平为什么这样体贴入微呢?我当时听到这样的消息,气愤极了,但没有任何办法。直到去年镇压反革命运动时,李松山才受到了应得的惩罚,于六月十七日执行枪决。
目前,人民法院正进行改革工作,我把这件事揭露出来,让大家公断。我认为审判员晏嗣平完全不配做人民的审判员。让这样的人继续担任司法工作,人民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烈属 韩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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