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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民事纠纷 维护企业权益 黑龙江乡镇法律服务所做出贡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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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调解民事纠纷 维护企业权益
黑龙江乡镇法律服务所做出贡献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翟景耀报道:黑龙江省农村目前已有80%的乡镇建起了法律服务所,一支2700多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大军活跃在乡村,担负起了调解疑难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项任务,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乡镇法律服务所是从1984年开始陆续出现的,服务人员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实行聘任制,工资从收费中支付,接受培训后走上工作岗位。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仅1989年就调解民事纠纷42686件,经济纠纷14561件,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做出了贡献。
通过为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委会担任顾问,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不断向较高层次发展,目前,全省58%的乡镇聘请了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担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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