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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的忧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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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农村建房的忧虑
本报记者 朱思雄
最近,本报陆续收到一些来信,反映农民兴建个人住宅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建设部及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据有关部门统计,1988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545元,11.7%的农户步入富裕户的行列。但是由于农村住宅建设过去欠帐过多,不少地方的农民居住条件普遍比较简陋。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日益迫切。近10年来,我国新建村镇住宅62亿平方米,相当于前30年的2倍,全国约有8600万家农户迁入新居,占农户总户数的43.7%。到1989年,我国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由1978年的10.17平方米增加到19.59平方米。
在农民住宅建设迅速发展,一部分农户改善了居住条件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占用耕地惊人。建国40年来,我国耕地面积减少近3000万亩。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住宅建设占地过多,大量耕地浪费、闲置。例如,东北一些村镇建房用地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一倍以上,而住宅密度只有全国平均数的1/3,许多村庄的住宅分布在高产田内。陕西、甘肃一些经济落后的黄土地区,一些农民采用地坑式窑洞,每户窑洞占地1.6亩至2亩。据统计,近10年来,全国村镇建设占用耕地占全国建设用地的一半以上。1982年至1987年的5年间,浙江省农房建设占用耕地13.97万亩,相当于一个县的耕地面积。
建房投资太多。1988年,全国农村人均收入比1978年增加了4倍,可人均建房支出比1978年增加了20倍。这一年,农民住房建设投资达611.4亿元,占当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4%左右。一些农民不仅把每年增加的收入大部分投入到建房上,而且不惜借钱盖房,这就不可避免地减少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造成一些农民没有资金购买农业生产设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受到影响,农业生产后劲不足。一些农民不顾实际情况,不断翻修、改建住宅。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有关同志介绍:这10年间,有些农民已改建更新住宅三四次了。有些农民还建造了高标准住宅。过去农村建房无人问津的地板革、壁纸、瓷砖、地毯等材料,如今在一些农村销量猛增。
施工质量低劣。建设部曾对9个省的村镇建筑工程质量作过调查,发现50.6%的农民建房工程为无证设计,38%的为无证施工。1978年以来,江苏省内新建的农民住房,60%以上的设计不合格,施工质量低劣,不少住宅刚刚建好,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浪费。仅江苏武进县1988年因新建房屋倒塌,就压死了17人,伤77人。
这已是过去了的事情。但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尚有一亿多农户没有改建住房,如果按每家农户平均建80平方米的住宅计算,还有80亿平方米的农房需要建设。这是摆在村镇建设部门面前的一个严峻的问题。为加强对村镇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村镇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部采取了一些措施:
组织编制村镇规划,按照规划兴建住房。到1989年底,建设部已编制集镇建设规划4.38万个,占集镇总数的96.01%;编制村庄建设规划283万个,占村庄总数的74.25%。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一些地方有效地控制了村镇建设中的乱占耕地、滥建住宅的问题。目前,各地村镇住宅逐年增加,但建房用地面积逐年减少。1985年,全国村镇建设用地为145.5万亩,到1989年已减少到41.1万亩。这些规划全面实施后,我国村庄占地面积将比现在减少2000万亩。
搞好村镇住宅设计,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建设部曾3次组织设计竞赛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编辑出版了《村镇建设设计优秀方案选编》,并组织编制村镇建筑设计图集4400多套,在农村推广应用。1989年,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的房屋已占当年新建住房的86.9%。另外,全国已有2.25万个集镇、35.32万个村庄用上了自来水,4.38万个集镇、249万个村庄通了电。
村镇建设管理上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据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邹宪荣同志介绍,在一些省、市、自治区,建设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职责不清,政出多门,造成层层扯皮、工作混乱。江苏江阴市石桥乡成立土地管理所时,撤销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但土地管理所中没有一人懂建设业务。今年5月,土地管理所审批一农民建房,既不去现场勘察,也不审查图纸和施工力量,就让开工了。结果,这个农民的房屋建造到一半就倒塌了,当场压死8人,伤6人。
现在,村镇建设部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大多数乡镇还没有村镇建设助理员,全国为村镇建设服务的工作人员平均一人要为1.8万人的生产、生活建设任务服务。我国村镇建设系统现有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1574人,平均1.6个县才分摊到1个工程师,远远不能适应村镇建设的发展和需要。同时,对村镇建设的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手段。村镇建设至今没有一个管理法规,村镇建设条例搞了4年,至今未能出台,致使有关部门在开展这方面工作时,无章可循,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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