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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四级农产品市场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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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2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将建立四级农产品市场体系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姜军、本报记者张锦力报道:商业部人士日前披露,我国将在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市场方面迈出较大步子,建立以多层次为特征的四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在亚太地区农产品流通政策研讨会上,我国商业部代表介绍了这一体系的大体轮廓:
第一层次,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环节的中央粮食市场和重要农产品市场。它是在历史上形成和自然形成的主要产地和集散地建立,面向全国进行省间调剂。交易形式初期以现货批发为主,逐步向期货交易发展。经国家批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将于今年9月开业。第二层次,按照经济合理流向的原则,建立区域性的以粮食为中心的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这是全国统一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区域内外双向开放,以区域余缺调剂为主。第三层次,在省际边界城镇,共同建立和发展各种类型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或综合批发市场。第四层次,县以下集镇发展和完善农村集市贸易初级市场。
此外,现有城市水果、蔬菜、水产品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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