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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简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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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22
第3版()
专栏:文化简讯

文化简讯
中央卫生部通知各地禁止销售“宏兴鹧鸪菜”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于上月间向各地卫生主管机关及中国医药公司发出取缔和禁止销售“宏兴鹧鸪菜”的通知。
“宏兴鹧鸪菜”原为宏兴药房出售的成药,在各地销售已久。该药制造处方原料,为中药中的“鹧鸪菜”,有驱虫通便的功效,但不能治疗其他疾病。现在该厂在市上所销售的“宏兴鹧鸪菜”,经中央药物食品检验所检验,证明与原处方不符;同时又因制造技术不良,不能服用,实属伪劣药品。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为保障人民健康起见,特通知各地卫生主管机关,对该项药品一律予以取缔,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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