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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占土地 破坏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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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集纳

  滥占土地 破坏环境
浙江黄岩市民政局李仙正来信:近年来,我市各式各样的豪华坟墓日益增多,造成严重后果。
浪费土地。现今我市死者的土葬率在99%以上。多年来,有关部门注重建房用地管理,而忽视墓穴用地管理,一些人便占用大片土地为死者建坟墓。横街镇附近的青山上,因“椅子坟”、“凉亭坟”太多,已变成一片白色。城关镇九峰山上也有不少大坟墓。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市去年死亡5000多人,如果按每个坟墓平均占地0.02亩计算,全市有上百亩土地被死人占去了。
破坏环境。由于有些人乱造滥建坟墓,一座座秀丽的青山美景被破坏了。城关镇九峰山是全市闻名的风景区,附近出现了一座座秃坟,严重影响游客观光游览的情绪。一些人在青山上建坟,破坏植被,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为破除殡葬上的陈规陋习,促进科学文明的丧葬观念,特提出以下建议:设立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思想;建立火葬设施和殡仪馆,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占用耕地的坟墓,应限期迁出或就地深埋;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风景区、水库和河流的堤坝、公路两侧埋葬灵柩。
黑龙江绥化市郭玉臣来信:最近,我和同伴们在河南偃师县境内,发现去嵩山的公路两旁的麦田里有许多坟墓。有的坟墓造得很大,占地方圆七八米,高近2米。有些墓前立有石碑,栽上松柏;有的竟修起了小牌楼,把麦田搞得乱七八糟。
我和同伴们对这种现象都很惊讶。几年前,我们那里凡是有火葬条件的地方,人死后都搞火葬;一时还不具备火葬条件的,有关部门在一些地方开设公墓,并组织农民把耕地里的坟墓迁到河套和山坡上,或就地深埋。建议偃师县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坟墓大量占用耕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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