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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情立即查办 武汉清查领导干部空闲住房 超过标准部分予以没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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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情立即查办
武汉清查领导干部空闲住房
超过标准部分予以没收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熊金超报道:为减少住房分配中的不正之风,解决住房分配上的苦乐不均问题,武汉市应广大市民的要求,7月20日召开专门会议,拉开了全面清查领导干部多占空闲住房的序幕。
武汉市委、市政府宣布,在半年内将按干部住房的有关标准,对全市干部进行彻底清查。对本人现行居住的住房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仍利用职权为未成年子女和其他家属谋取住房;闲置半年以上的住房;自己承租不用而转租转让他人的住房;以及自己有私有房产出租而仍占据的公房等,均将一一予以没收,再由区、县清查领导小组按规定统一处理。同时,武汉市还决定对那些在清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各种方式阻碍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的领导干部,除坚决收回空闲住房外,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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