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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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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6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现代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简介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和北京市分会于5月中旬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现代经济法理论研讨会”,70多名与会学者就经济法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关系,以及经济法与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与会者认为,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不断加强和完善经济立法,是促进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重要保证。从1979年以来,我国虽然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规,并且这些经济法规的实施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是与不断变化的经济关系相比,我国的经济立法尤其是市场方面立法的步伐明显地落后于改革的实践。一些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至今还没有制定出来,同时,一些现有的经济法规中还留有过多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因此,当前经济立法的重点应当是紧紧围绕着市场的基本要素——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尽快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以及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内在要求的市场调节法律体系,确认、保护和促进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在我国得到有效地发挥;同时还必须继续制定和完善计划机制方面的法律制度,如计划法、预算法、投资法等。与会者认为,加强市场立法与完善计划法律制度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切不可只强调其中的一面,而忽视了另一面,只有摆正了这两者的关系,才有可能真正地通过经济立法促进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
与会者认为,调整国民经济和治理整顿是一项综合社会工程,除了靠中央正确的方针、政策指导外,还应用法律的手段调控宏观经济,调节微观经济,综合治理。国家应当进一步重视经济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经济法在调整国民经济和治理整顿中的如下三方面的作用:第一,在控制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经济法的作用表现为:(1)通过颁行《固定资产投资法》,以法律的形式约束投资者的不规范的投资行为,从根本上控制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2)通过制定工资法规和完善所得税法律制度,对过度膨胀的消费需求实行适当的抑制和正确的引导;(3)通过完善外资法律制度,避免盲目引进、重复引进,真正使引进的外资服务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经济法的作用表现为:(1)通过制定农业投资法规,严格规定农业投资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占整个基本建设投资的最低比例,改变目前工农业投资比例悬殊的状况;(2)完善投资税法,促使基础工业和加工工业比例的合理化;(3)完善企业立法,运用法律手段打破地区、行业间的不合理封锁,推进企业联合、企业兼并的发展,促进企业的优化组合。第三,在整顿经济秩序方面,经济法的作用表现为:(1)既可以使现有的公司依法得到进一步整顿,又可以通过制定《公司法》规范公司行为,使公司的一切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2)通过完善物价法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商品交易结算法规等,可以建立起正常的交易和市场秩序,以整肃流通领域的混乱现象;(3)通过颁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当然,经济法上述作用的发挥,还有赖于经济立法的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杜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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