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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严、细、实”为作风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兰州铝厂走上以法治厂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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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8
第2版(经济)
专栏:

  以“高、严、细、实”为作风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兰州铝厂走上以法治厂轨道
本报讯 据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企业管理座谈会上介绍,兰州铝厂在推行企业管理方面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他们推行以目标管理为主线,经济责任制为保证,以高、严、细、实为作风,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企业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最近,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树立兰铝为全省企业改革管理标兵。
兰铝在进行企业管理方面,首先把目标、任务按其实施过程或部门分解成若干详细的、具体的实施项目,然后按照实施项目的责任程序、完成日期分别落实到有关单位及负责人。各分厂、部室再建立本部门的目标,一直展开落实到班组和个人。这些目标就是部门和个人全年的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这个厂在实施中采取控制手段,推行全面计划管理,对产量、产值、利润等目标值通过协调平衡,按季和月分解下达。在推行目标管理时,重在一个“严”字,他们经过6次修定,全面建立完善了与创奖升级目标相适应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制定了347项管理标准,243项工作标准,203项技术标准,使厂长、干部、工人都有工作标准,把企业的全部工作都纳入了以法治厂的轨道。
由于兰铝推行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个厂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从1958年建厂开始,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已形成年产5万吨铝锭的能力,比原设计生产能力提高一倍。
                     (李智勇 郭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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