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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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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8
第4版(要闻)
专栏:

  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范宝俊
我国的优抚安置工作,是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发展起来的。做好这一工作,对于巩固国防,鼓舞士气,增强全社会的拥军观念,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团结,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优抚安置工作的实践看,这项工作有着多方面的功能。通过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通过对城镇兵安置就业,对农村兵实行解决实际问题与开发使用并举,对离退休军官实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休养,对革命伤残军人实行抚恤、就业、供养相结合等一系列优抚安置政策,使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志愿兵、伤残军人和离退休军官得到了妥善安置;通过群众优待与国家抚恤相结合的办法,保障了几千万优抚对象的生活;通过褒扬先烈、修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使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和英雄业绩得到发扬光大;通过做好军用饮食供应工作,保证了军队调防训练、执行紧急战备任务、抢险救灾等途中的生活保障。所有这些,对于解除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促进部队建设,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概括地说,在和平建设时期,优抚安置工作直接发挥着团结、抚慰、鼓舞、教育等重要作用。
90年代是优抚安置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我们要以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指针,紧紧围绕发挥稳定机制作用的战略思想,全心全意地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为支持军队建设和改革服务。
要把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工作的宣传、思想工作纳入全民国防教育的总体规划,把拥军优属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以爱国主义作为优抚宣传和思想工作的主旋律,调动全社会开展爱国拥军的积极性。
拥军优属工作中一切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如表彰先进,“八一”、新年、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等,应坚持下去,并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改进活动方法。要进行“双向教育”,提倡开展“双向服务”,即对社会进行拥军优属教育,积极为支持军队建设和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对优抚对象进行保持和发扬革命传统教育、权利与义务教育,鼓励他们为四化建设建功立业。
要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加强优抚安置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保证优抚安置法规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贯彻落实。
要继续坚持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工作制度,推进优抚工作的社会化,使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要区分不同对象,明确优抚工作重点。由国家负责到底的重点对象,应是烈属、伤残军人、老红军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对军属主要是采取群众优待,实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对城镇退伍兵的安置,要继续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对伤残军人安置要采取特殊的政策,实行国家指令性安置的办法。农村退伍兵的安置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安置工作的重点,应该有针对性地对退伍兵进行权利与义务的教育,使他们识大体顾大局,不向政府提过高要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应在稳定现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完善。对已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要搞好服务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帮助他们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使他们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安度晚年。
                  (作者是民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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