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 英议会通过“一九九○年英国国籍(香港)法” 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精神中国政府不能接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8
第4版(要闻)
专栏: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
英议会通过“一九九○年英国国籍(香港)法”
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精神中国政府不能接受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英国议会7月23日通过“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后,一些记者问及中国政府对此问题的立场。外交部发言人今天作了回答。全文如下:
最近,英国议会通过了“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单方面改变部分香港中国公民的国籍,中国政府不得不对此表示遗憾。
众所周知,关于香港中国同胞的国籍问题,无论从国际法还是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都只能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中英双方在香港问题的谈判中,早已就这一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在此基础上交换了备忘录。中方的备忘录郑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都是中国公民。英方在它的备忘录中明确承诺,对这些原来的“英国属土公民”,“不赋予在联合王国的居留权”。嗣后,英国为了履行这一承诺,还由英国议会制订了“1985年香港法”,并颁布了“1986年香港(英国国籍)枢密院令”。但时隔几年之后,英方竟公开违背自己的庄严承诺,通过制订“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试图使部分香港中国公民取得包括在英国居留权在内的完全英国公民地位。英方的这种做法,违反中英上述有关协议和中英联合声明的精神与实质,损害了中国主权。这是中国政府不能接受的。
中方郑重声明,英方按照“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给予部分香港中国公民的“英国公民”身份,不会得到中方的承认。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后,英国不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其他地区向这些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这些中国公民也不得使用“英国公民护照”进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其他地区。
英方在香港中国公民国籍问题上的错误做法,势必在香港社会中造成混乱,不利于香港的顺利过渡和稳定繁荣。英方执意要在香港的关键位置上物色“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的“受惠人”,从而为实现中英联合声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的规定设置了障碍。在此,中方严正指出,英方必须承担它这一行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国政府保留在适当时候对英方的错误做法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中国政府一向恪守国际协议。不管面临什么困难,中方都将始终如一地认真贯彻执行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一国两制”的原则。联合声明签署后,中英之间在香港问题上曾有过良好的磋商与合作关系,我们希望英方能以两国关系和保持香港稳定繁荣为重,为恢复和发展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出努力。
香港同胞绝大多数是爱祖国、爱香港的。他们在香港世代繁衍生息,为维护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与尊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付出了辛勤劳动。1997年7月1日香港将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我们相信,香港同胞一定会为迎接这一天的到来和建设一个更加稳定繁荣的新香港做出贡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