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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业部农政司、华北农业机械总厂等单位 关于忽视山地犁问题的检讨和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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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24
第2版()
专栏:

中央农业部农政司、华北农业机械总厂等单位
关于忽视山地犁问题的检讨和答复
编者按:本报在六月二十七日第二版发表了关于山西省山区农民迫切要求供应新式农具的信件,并建议和这个问题有关的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公开答复。有些单位已经分别作了检查,中央农业部农政司和华北农业机械总厂并且数次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这个山区农民群众多次要求而未得解决的问题,已被有关部门重视起来了。有些和这个问题有关的单位,如西北农具研究所等还没有答复,希望能够很快把检查结果写信告诉我们。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农政司的信
编辑同志:我们看了华北农业机械总厂请我司转给你们的关于山地犁问题的检讨,认为这个检讨尚属正确。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先后开会检讨了两次。我们过去对于华北农业机械总厂以及其他农具工厂的思想领导是不够的。我们过去对于制造和推广新式农具,偏重了平原地区,而对于最艰苦、最缺乏农具的山区却关心不够。我们对于每次农具会议提出的方针任务,也未能完全贯彻执行。在山地犁这个问题上,我们就没有及时督促华北农业机械总厂和西北农具研究所把它重视起来。
我们很感谢山西省合作社联合社和人民日报给我们提出的意见。我们今后一定要克服各种不正确的工作作风,关心广大人民最迫切的要求,彻底贯彻农具会议的方针,主动联系广大农民及各地农业机构,来改进和提高我们的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农政司
附告:六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登载的我部来函所称“山西长治农具站”系“山西省农具总站”之误。山西省农具总站原附设于山西农业推广所(属于山西省农业厅),现在这个农具总站的机构已撤销,它的经营部分合并于山西省合作社联合社,成为这个联合社的农具科。
华北农业机械总厂的信
编辑同志:我们看了六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所载山西省合作社联合社农具科关于山地犁问题的信件以后,先后召开了领导干部及全体设计人员的会议,检查了我们的经营思想和作风。
(一)我们设计山地犁的经过
我们在一九五零年春开始设计山地犁,到一九五零年九月完成了第二次设计绘图工作。自一九五零年十月到一九五一年三月,陆续制出五部,分发给山西、宁夏、湖北等地试验;并在一九五零年十一月派我厂李振宇同志趁前往太原参加山西省农业展览会之便,携带一部山地犁,在太原郊外作了一次试验。但因在太原试验的土地并非山地,就委托山西省农业厅农业推广所继续到山区试验,并嘱托他们把试验结果及时函告我们。可是很久没有接到他们的试验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三日山西长治企业公司来信要山地犁的蓝图。我们一方面函告他们这种犁还在试验阶段,还不能大量制造;一方面催询山西省农具总站试验结果。直到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五日,收到山西省农具总站的信,信中说:山地犁于十月十一日曾在忻县试验一次,尚有很多缺点,待以后再将详细试验报告寄来。我们以后也没有主动积极地加以催促。今年六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信件以后,我们在七月十一日接到山西省新农具第八试验鉴定组有关山地犁改进意见的信。
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中央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具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农业机械设计研究工作必须分工合作,专责进行;并认为山地犁不宜在北京试验研究。会议决议由我厂协助西北农具研究所继续研究。我们在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写信给西北农具研究所,商量进行设计研究工作的办法。但到今年四月,还没有接到西北农具研究所的回信。我们恐怕耽误了山地犁设计研究工作,就在今年五月初抽调干部在原订设计研究任务之外,重新试制山地犁。现在试制的十部山地犁已经做好,日内即可分发各地试验。到秋耕的时候,我们还要派技术人员到重点站亲自作试验,听取农民的意见。
(二)我们的检讨
我们首先应该检讨的是我们的业务思想。我们在一九五零年春主动设计山地犁,但一直到了现在,还没有试验出个结果。山区农民提出他们的要求和质问,是完全合理的。山地犁的设计工作一直拖延了一年半而没有结果,基本原因是我们的单纯经济观点在作祟。我们认为山地犁不如平原用的犁重要,认为山地犁即便设计成功了需要量不大,它对于扩大我厂的生产没有多大作用;因此,我们没有积极地进行设计和试验。三年以来,所有平地农具一旦试制成功,我们马上派技术人员到各地去试验,听取农民的意见,再根据农民的意见,加以改进,因此成功得比较快。像去年设计的二十五号犁,五个月就初步成功了;今年设计的二十号犁,四个月也成功了。可是山地犁就不是这样。这足以证明我们对山地犁的设计工作是没有重视的。在这次检查以前,我们还认为首先改进平地农具,把山地农具放在后边的看法是对的;经过这次检查以后,我们才认识到这样作其实是为本厂的利益着想,而对经济贫困、特别缺乏农具的山区农民的迫切要求却不够关心。这种单纯经济观点,是我们思想中残余的资产阶级经营思想的表现。
我们的工作作风是不够踏实的。一九五零年设计的山地犁,我们明知道还有许多缺点,但仍然拿出去展览了。在我们的出品目录上,在一九五一年我们赠给参加农具会议的代表们的纪念册上,都印有“山地犁”。我们的设计和宣传都是从本厂的“名誉”、本厂的经济利益出发的。这正是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作风在我们身上的反映。
这次检查,对于我们今后改进业务工作是有很大好处的。我们就从山地犁的设计研究工作开始,来改进我们的工作。我们一定要在上级领导下,主动地和各兄弟厂以及各地农具研究所携起手来,在山区农民弟兄的支持和监督下,从速完成山地犁的设计研究工作;并在秋耕期间,选派技术人员携带山地犁去参加试验,保证提前完成一九五二年的设计试制任务,以答复广大农民弟兄对我厂设计制造新式农具的关怀。    华北农业机械总厂
山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信
编辑同志:关于我省山地农民要求供应山地犁问题,我们已经作了检查。兹将检查结果答复如次:本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开过两次大会、两次扩大协商委员会议,第二届开过一次大会。这五次会议共收到要求供应新式农具的提案一百零四案,其中要求供应山地犁者二十七案;这二十七案是平顺、安泽等十一个县的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以及晋城陈凤仪、左权杨志远等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这些提案,都经过大会提案整理委员会分类整理,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分类审查,在大会上提出报告,并做了决定。会毕,本会当即备函转送山西省人民政府承办部门办理。政府也在下次会议上对上次会议的提案做过办理情形的报告。惟因本省不能制造山地犁,所以对历次会议关于山地犁的提案,都是以“转请中央农业部和华北农业机械总厂制造”以及“正在研究试验,一经成功即行大量供应”等词答复代表。今年我省第二届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闭会后,又有浮山县的省代表邹光初等七人反映了群众迫切要求供应山地犁的意见,本会也都转告省人民政府。不论会议上的提案或平时的反映,本会虽然都及时转达了,但却没有及时检查、催办。这说明我们对人民代表的提案和人民反映的意见重视不够,工作不够深入。这是值得我们检查的地方。今后务必注意纠正。
山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厅的信
编辑同志:我省山区农民迫切需要山地犁。二年来,山区农民曾通过山西日报社和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不断要求政府制造和推广山地犁。一九五零年冬山西召开全省工农业劳动模范大会时,中央农业部所属华北农业机械总厂曾派李振宇等二同志携带一部山地犁来我省试验,并做公开展览。当时因天冷地冻,只进行了部分试验,就把山地犁留给山西农业推广所,留待来年试验。但一九五一年春耕时,推广所并没有抓紧这件事。直到一九五一年七月华北农业机械总厂来信催促,才由我省农具总站在忻县等地进行试验,十一月把试验结果报告华北农业机械总厂。这个报告本已把试验情况全部列入,但拟稿人却在文后赘上“详情续报”字样,致使华北农业机械总厂因等待详细报告,未能提早设计制造。对于这种现象,不仅我省农业推广所和农具站应作检讨,我们农业厅的领导方面由于未能认真督促检查,也应当首先负责。我们已经作了深刻检讨,并把中央农业部发来的五部试制山地犁,分发各山区进行试验,并要负责完成这一试验工作。此外,我们并将各地劳动模范如李顺达、连全保在山地使用七寸步犁的经验加以整理总结和推广,以便解决当前山区农民使用步犁的技术指导问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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