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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乱、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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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7-29
第8版(副刊)
专栏:

  怪、乱、俗
陈炳熙
梅兰芳先生在他的《舞台生活四十年》一书里说过如下的话:“陈彦衡先生常到我家聊天,我和他研究旦角的唱腔。他是主张革新的,但他曾对我说,腔无所谓新旧,悦耳为上。歌唱音乐结构第一,如同作文、做诗、写字、绘画,讲究布局、章法。所以繁简、单双要安排得当,工尺高低的衔接,好比上下楼梯,必须拾级而登,顺流而下,才能和谐酣畅,要注意避免几个字:“怪、乱、俗。”
梅先生讲的是京剧的唱腔,但他以作文、做诗、写字、绘画相喻并提,可见同为艺术,其规律自有相通之处。其实翻转过来,用他的谈唱腔的话来验证作文、做诗、写字、绘画,道理也是一样的。
梅兰芳毕竟是大艺术家,见解看似平淡无奇实则难能可贵。谁都不会否认梅兰芳是革新家。然而革新不是踢开或骂倒前人的一切传统和经验。然而有人偏偏那样做,不遗余力地用他们那“杂乱无章,硬山搁檩,使听的人一愣一愣地莫名其妙”(梅兰芳语)的怪、乱、俗的“新腔”,去取代“讲究布局章法”、“安排得当”、“和谐酣畅”而又“悦耳”的“旧腔”。
为什么这样?如果沿着梅兰芳那样唱念、表演、舞蹈、文武并重而又在艺术上达到和谐酣畅的道路前进,要赶上梅兰芳是很难的,因而知难而退,找了一条只重唱工的捷径,并在这方面致力于怪、乱、俗,以求“区别”于前人而成为“革新”或“独创”,这就不是正确的途径了。
怪、乱、俗好像一阵风,在戏曲、文学、书法、绘画以及歌曲演唱等等艺术领域里刮了好些年头。说到底,都落入了一个“俗”字。
凡是俗的东西均与艺术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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