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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审议国旗法草案认为 制定国旗法十分必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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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23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审议国旗法草案认为
制定国旗法十分必要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制定国旗法十分必要——这是出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委员在审议国旗法草案时的一致意见。
蚁美厚委员指出,国旗是国家的标志,象征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我国历次颁布的宪法只对国旗的式样作了原则规定,但对国旗的悬挂或使用,国旗图案的具体布局等事项,一直没有法律规定,造成国旗使用比较混乱,国旗的制作也不统一。因此,制定国旗方面完整的法律非常必要。
杨烈宇委员说,用法律明确国旗的构成、范围、升降等非常重要。今后,再发现对国旗不严肃、亵渎的行为就可以依法追究。
倪志福副委员长说,小学升国旗时,小学生应该集合立正,培养爱国主义精神。从小学到大学,都要利用升国旗形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梁灵光、张有隽等委员建议,升挂国旗的范围应包括乡镇政府一级,以加强乡镇公民的爱国观念。
袁雪芬、潘焱、莫文祥等委员对草案规定的鼓励公民以家庭为单位挂国旗的条款提出意见,认为这样规定的用意是好的,但搞不好会弄得很不严肃,建议草案不作规定为好。
王厚德、钱敏等委员提出,考虑到国徽使用也应有法律规定,因此建议将国旗法修改为国旗国徽法。
分组会上,委员们还同时审议了著作权法草案。许多委员指出,我国长期以来没有著作权方面的完整法律,致使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受不到有效的制裁。因此,著作权法应尽快出台,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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