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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三定”方案经批准实施 全国土地、城乡地政将实行统一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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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土地管理局“三定”方案经批准实施
全国土地、城乡地政将实行统一管理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记者赵鹏)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自身职能、机构和编制的“三定”方案,最近已由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实施。
这个方案确定,国家土地管理局是对全国土地、城乡地政实行统一管理的机构,它既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监督和执法部门,同时也是国有土地的产权代表。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土地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国家土地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土地资源利用规划、计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统一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统一查处土地权属纠纷,实施土地监察。
据了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土地管理部门已成为吸引外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职能部门,土地管理已成为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国家土地局“三定”方案确立的土地管理原则,适合我国人多地少、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有利于维护土地基本国策和改革开放方针,在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人口增长、切实保护耕地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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